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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家庭收支調查出爐 儲蓄高居全國第一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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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家庭收支調查出爐 儲蓄高居全國第一

金門家庭收支調查出爐 儲蓄高居全國第一

縣府主計處昨發布新聞稿指出,107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顯示,金門縣去年平均每戶家庭所得總額達122萬2520元,較前年的122萬1366元增加1,154元,提高0.09%。比較103年以來,五年間增加了11萬0427元,達9.93%,在全國22縣市中位居第9。東部地區之花蓮縣與臺東縣排名分別為第19位及第21位;離島地區之澎湖縣排名為第18位。另金門縣去年平均每戶家庭儲蓄為39萬1565元,高居全國第1。
調查結果也顯示,金門縣107年平均每戶家庭儲蓄為39萬1,565元,較106年之32萬9,132元增加6萬2,433元,達18.97%,也較103年增加7萬1,554元提高22.36%,位居全國第1。東部地區之花蓮縣與臺東縣排名分別為第20位及第12位;離島地區之澎湖縣排名為第5位。至於本縣平均每戶家庭儲蓄106年排名為第3,至107年排名上升為第1;另所得總額106年排名為第8,107年排名為第9。
主計處表示,107年本縣平均每戶家庭消費支出為62萬8,620元,較106年的62萬0,715元增加7,905元,約1.27%,較之103年迄今,五年來增加了6萬5,051元,達11.54%,位居全國第16,東部地區之花蓮縣與臺東縣排名分別為第17位及第22位;離島地區之澎湖縣排名為第21位,達全國22縣市平均每戶消費支出72萬3,957元的86.83%,東部地區之花蓮縣與臺東縣分別達全國22縣市平均每戶消費支出之84.72%及73.80%;離島地區之澎湖縣為74.75%。
此外,自支出結構分析,本縣之家庭各項消費性支出中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所占比例最高,達26.06%;食品及非酒精飲料次之,占14.99%;醫療保健再次之,占13.55%,而教育所占比例最低,只占2.22%。
另107年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02萬0,184元,較106年的94萬9,847元增加7萬0,337元,約達7.41%,較103年則增加了13萬6,604元,達15.46%,排名為第7位,東部地區之花蓮縣與臺東縣排名分別為第20位及第21位;離島地區之澎湖縣排名為第19位,達全國22縣市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95萬1,537元之107.21%。東部地區之花蓮縣與臺東縣分別達全國22縣市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之82.93%及78.96%;離島地區之澎湖縣達83.28%,佔全國首富之都─臺北市的73.96%,東部地區之花蓮縣與臺東縣分別佔臺北市的57.21%及54.47%;離島地區之澎湖縣佔57.45%。
而就家庭所得結構分析,本縣107年家庭所得主要之來源為受雇人員報酬占所得總額的57.36%,106年為57.85%,其次為移轉所得占所得總額的20.69%,106年為23.63%,係來自政府之福利津貼與補(救)助,再其次為財產所得占總額的13.81%,106年為12.98%,其餘為產業主所得占所得總額的8.14%,106年為5.55%。主計處另指出,由近五年家庭所得結構顯示,縣內人口老化,政府發放老年年金等福利措施,致移轉收入之比率位居家庭所得結構中之第二位,僅次於受雇人員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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