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教審委員會議 羅德水:能做能改的都願調整
金門縣108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議於昨召開,由縣府教育處長羅德水主持。 (楊水詠攝)
金門縣108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議於昨天召開舉行,由縣府教育處長羅德水主持,各教審會委員及教育處各業務科主管人員出席與會,除討論審議通過兩項有關金門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及特色學校招生書面提案外,教審會委員並提供諸多教育政策與建議,羅德水說能夠做的、能夠改的,都願意來做調整,讓金門教育做得更美好!
今年度教審委員會於昨天下午三時三十分,假縣府第一會議室舉行,教育處長羅德水表示,教審會的法源是教育基本法,在地方政府它是重要的教育委員會之一,包括教育經費、重大教育政策法規,都需送交教審會討論審議通過,所以教審會委員肩負著教育重責大任!
在教審會中,教育處首先報告今年度金門總預算與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比較分析表概況,其中今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簡要說明今年度預算算型態,為落實教育基本法第五條及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教育經多必須專款專用及設立基金,以充實保障教育經費之穩定及其運用效益」;金門縣配合教育部政策,於98年開始試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成立附屬單位預算。
至於今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編列概況,教育處表示金門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今年度預算為新台幣34億9,414萬5千元,佔金門縣府總預算之31.169%,分為教育處、各國民中學(含中小學)五校、各國民小學十八校、幼兒園一園等廿四個分預算。其中,教育處總預算為10億8,861萬1千元,分列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社會教育、體育及衛生教育、其他教育、行政管理、建築及設備等七項基金用途,由督學、學管科、國教科及社教科、體健科、特幼科依計畫執行。
教育處長羅德水補充說明,教育經費都有編列管理法的相關規範,並受預算法相關規範執行,且依法行政。另有一個指標呈現,金門縣教育經費編列都超過相關法規的規定;在人均教育支出,金門縣編列的人均教育支出經費,每生可使用教育經費,與其他縣市比較多出滿多,校園軟硬體設備不差於台灣本島,甚至贏過其他縣市的。
羅德水進一步說明,講財政紀律,並不是一味的砍錢,而是不管有錢沒錢都要有財政紀律,按照預算法及教育經費管理法的相關規範,執行教育經費編列及使用;相信,各校校長都會珍惜資源,每一分錢都是全體縣民的錢、是縣府的錢,好好的使用,花在刀口上。同時,他強調這一兩年可能是過渡時期,經過盤整、也不會克扣教育經費,縣議會都非常友持,相信金門的教育財政會回到一定正常的水位狀況。
至於代理教師兼行政不休假獎金是否比照公務人員請領的問題,教育處說明執行情形指出,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兼行政職務之代理教師其請假等相關規定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合先敘明。另目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刻正研擬放寬約僱人員得請領不休假獎金之限制,考量代理教師係實質兼任行政職務,其權利應予保障,俟相關母法相關規定變更發布後再依處理,及爭取可以請領不休假獎金的權益。
另,羅德水也針對代理教師兼行政不休假獎金表示,願意朝著保障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可請領不休假獎金來爭取努力,且行政院也在做放寬,並詢問縣府人事、主計處均樂見朝可領取方向,未來可能有些事項需協調完成的。同時,他表示代理教師兼行政不休假獎金如果可順利實施,可能落在109學年度。
在教審會委員也審議通過兩項書面提案,分別是:一是修訂109舉年度「金門區高級中等舉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二是修訂109學年度「金門區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案,經與會教審會委員審議後,兩項提案均通過。
教審會委員針對縣府法規訂定及修正,比較不符合訂定邏輯及規定,縣府有法制室,而且同仁不一定具有法律背景,委員建議在釐訂法規時可請教法制室協助,才能把法規訂的更完備的狀況。另,教審會委員也建議各校明年編列的預算均能寬列,讓教育經費到位及做好教育工作。
此外,教審會委員提出輔具申請時程、個別化教育、特教中心定位、身心障礙體育賽事、身心障礙終身教育的建議,教育處各業管科也做出說明後,羅德水說,身心障礙者或弱勢族群的教育,都是教育裡的重要環節,不可能忽略,反而會特別的重視。其中特教中心已法制化,並綜合全縣特殊教育業務工作,以及建構完整特教教育系統,且已漸上軌道,可以做的有一個期程都可來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