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昨舉辦社工人員法律常識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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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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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昨日舉辦108年提升社會工作人員法律常識訓練,邀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陳春長主講。 (李增汪攝)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昨日舉辦108年提升社會工作人員法律常識訓練,邀請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陳春長主講「社會工作人員對於法律與社會工作應有之認識」,讓參加的金門縣政府、方案委外暨各社會福利團體社會工作人員獲益良多。
這項提升社會工作人員法律常識訓練,昨日上午九時起在金門縣政府新聞發佈室舉辦,社會處長董燊也到場介紹講師和致詞,希望透過陳春長法官講授,為社會工作人員本職學能注入活力。
董燊指出,社會工作涵蓋範圍廣泛、服務對象多元,為提升工作人員之法律常識與品質,以期能更貼近民眾所需的服務,因此,協助社會工作人員持續在職學習、充實相關專業知能有其必要。所以,針對新興議題及法令,充實社工相關法律知能,期使專業能力與時俱進。另外,強化社工員基礎技能,提升社工員家庭工作的評估及處遇能力,並透過會談技巧的增進,協助社工結合理論與實務,強化社會福利服務之品質。從而建立社會工作人員分級專業訓練制度,落實在職訓練。
陳春長法官,學歷:私立逢甲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碩士、政治作戰學校法律學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29期。現職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經歷: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法官、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