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開辦堆高機職訓 期增強操作員工安知識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昨日下午邀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技正薛明勝,為主要現職堆高機操作人員九十餘人授講。(李增汪攝)
108年勞動部補助地方參與推動中小企業工作環境輔導改善計畫,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昨日下午邀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技正薛明勝,為主要現職堆高機操作人員九十餘人授講,期增加實際操作人員之工安知識。
縣府社會處表示,堆高機是業界常用之搬運機械,常因堆高機本身構造及維修保養問題、人員操作不當及工作環境等因素,而發生翻覆被壓、堆高機撞人、搬運物倒塌、從堆高機托高之上方墜落等工安事故,造成人員傷亡。
這項「荷重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昨日下午一時三十分起在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並在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職安督導員薛文芳引言介紹講師後,即由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技正薛明勝,就堆高機相關法規及案例探討、堆高機自動檢查與事故預防、堆高機災害實例探討暨預防對策,進行講授。
金門縣政府社會處指出,荷重在一公噸以上之堆高機其機動性強,活動範圍大,又可配合棧板使用,且有裝卸、堆高和轉送物料之能力,故廣泛適用於各行業及區域,是業界常用之搬運機械,在縣也非例外。由於堆高機本身構造問題,發生之職業災害往往屬重大職災,依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重大職業災害統計資料顯示,我國每年約有10名勞工因堆高機而死亡,顯見堆高機危險性極高,如果在工作場所中,人、堆高機及作業環境等未能完善作好安全防護,便可能會導致工安意外,需特別注意防範。
社會處指出,誠如上述,雖堆高機係業界常用搬運機械,且職災發生率極高,但轄內久未辦理相關在職教育訓練,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及17-1條所定具有危險性設備操作人員,每三年需至少3小時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為預防發生相關職業災害及協助業者取得相關訓練時數,特辦理此教育訓練課程。
社會處指出,參加本次在職教育訓練人員,持有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結業證書者,給予「駕駛荷重在一公噸以上堆高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非持有上述執照者給予「一般勞工」在職教育訓練時數3小時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