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家戶配購酒12/8金沙率先開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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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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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家戶配購酒12/8金沙率先開賣
金門縣政府敲定109年春節購酒日期,將從12月8日(星期日)起至12月17日(星期二)為止,由金沙鎮率先展開配售業務。
縣府財政處指出,109年春節家戶購酒的配售酒品方面,品項為「一公升五十三度特選金門高粱酒」,採取整打銷售不拆解,一打(兩箱)共計有十二瓶(每瓶的單價為新台幣四百元),一打總計新台幣肆仟捌佰元整。
各鄉鎮購酒派送期程,依序為金沙鎮、金湖鎮、烈嶼鄉、金城鎮、金寧鄉。時間分別是:金沙鎮配售日期為12月8、9、10日。金湖鎮配售日期為12月11、12、13日。烈嶼鄉配售日期為12月12、13、14日。金城鎮配售日期為12月13、14、15日。金寧鄉配售日期為12月15、16、17日。
另財政處說明,逾鄉鎮公所配售期間未能如期完成申購者,得於109年1月6日至8日向金酒公司寧山庫辦理補申購。而依本計畫規定須至金酒公司申購家戶購酒者,應依戶籍原屬鄉鎮之申購期程內辦理申購。家戶購酒配售日期各鄉鎮均為3天,各村里得視實際配售狀況延長家戶購酒配售作業1至4天。配售作業之前置準備工作2天,配售作業後帳務處理、銷售統計工作3天。作業費核銷按「家戶配酒作業費支給標準表」規定。
此外,以108年11月18日為戶籍作業基準日。各戶政事務所應於108年11月22日前提供設籍資料。各鄉鎮應於108年11月29日前確認本酒品申購數量、時間及地點。縣民申購天數為3日。108年12月27日前應將剩餘酒品退還金酒公司,開立代辦作業費領據、製作銷售統計表,連同繳款單據正本送金酒公司辦理結案。(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