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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講習 歡迎報名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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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由金門縣政府建設處主辦的「108年度金門縣政府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講習會將於二十二日假縣府舉辦,以為提升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機制以及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及昇降設備管理人等,熟悉法律賦予之權益,冀望透過教育宣導講習會,落實公共安全檢查及災害應變與預防能力,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縣府建設處表示,此次的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講習會將深入剖析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昇降設備管理、消防安全暨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及居家安全之兒童防墜等相關問題與解決對策,藉以提昇專業能力與防災技術,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並委託「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員學會」舉辦,期以達到落實建築物公共安全、昇降設備等之管理機制。
今年度金門縣政府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講習會將於二十二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假金門縣政府一樓多媒體簡報室舉辦,宣導對象為金門縣:A1「供集會、表演、社交,且具觀眾席及舞台之場所」、A2「水、路、空運輸業」、B1「視唱、KTV、電子遊樂場業等」、B2「百貨、商場、超市、量販店業等」、B3「餐(廳)飲業」、B4「旅館業及樓地板面積達500㎡以上之招待所等類似場所。」、C1「加油(氣)站、變電所等類似場所。」、C2「一般工廠、工作場、電信機器室(電信機房)等類似場所。」、D1「保齡球館、室內游泳池、室內球類運動場、資訊休閒服務業等類似場所」、D2「會議廳、展示廳、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等類似場所」、D3「供小學學童使用之教學場所」、D4「供國中以上各級學校使用之教學場所」、E「供公眾使用之寺、廟、教堂、宗祠、殯儀館、納骨塔等類似場所」、F1「供醫療照護之場所」、F2「供殘障者教養、醫療、復健、重建、訓練(庇護)、輔導、服務之場所」、F3「供學齡前兒童照護之場所」、F4「供限制個人活動之戒護場所」、G1「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且使用人替換頻率高之場所」、G2「供商談、接洽、處理一般事務之場所」、G3「供一般門診、零售、日常服務之場所」、H1「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場所」、H1「供特定人長期住宿之場所」類場所。
縣府建設處表示,此次宣導講習會將對於建築物公共安全與消防安全關聯性暨重要性、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相關法令、建築物公共安全缺失態樣、防災應變與防火管理制度概述等法令詳盡介紹,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台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技術人員學會(電話:02-2367-8837或E-mail:twps05020502@gmail.com,黎婉青小姐或縣府建設處(082)-318823#62315,承辦人陳源強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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