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購酒認證12/17起收件
金門縣政府財政處受理設籍金門縣且實際工作滿一年者申購109年春節家戶購酒自十二月十七日起至十九日止(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向縣府財政處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並在明年一月三日於財政處網站公佈認證通過之名冊,一月六日至八日辦理申購,配售酒品為「一公升五十三度特選金門高粱酒」,一打(兩箱)共計十二瓶(每瓶單價新台幣四百元),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
依據縣府公告受理設籍金門縣且實際工作滿一年者申購109年春節家戶購酒資格,需於109年一月廿五日(含)前年滿二十歲、設籍金門縣且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者,但如已符合家戶購酒其他資格規定或已在鄉鎮配售期間完成申購者,不得再申請該專案。
申請認證申購春節家戶購酒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表一份。(二)、實際連續設籍於金門縣滿一年之證明文件:身分證影印本一份或戶籍謄本影印本一份。(三)、實際在金門縣工作滿一年之證明文件:1、私部門:就業於金門地區投保明細資料(向金門勞工保險局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向金門稽徵所申請)或其他足資證明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之證明文件。2、公部門:派令、調職令、聘書、最新在職證明(申請前一個月內)。如有未盡事宜,另由縣府財政處認定,洽詢電話:08-318823分機62215周小姐、62273張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