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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檢署查獲收購總統連署書案 依法提起公訴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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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候選人連署書一張值多少?金門地檢署查出中國紅色統一黨主席黃榮章涉嫌以八十到兩百元不等之金額收購。檢方於昨(四)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偵結起訴「全國首宗收購總統候選人連署書案」,並對中國紅色統一黨顧問兼副主席李金澤與相關幹部共七人提起公訴;而黃榮章則因畏罪潛逃,現通緝中。
金門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這起案件的被告黃榮章,是透過李金澤、李璇、林嘉謙、陳建文、黃盟強、林芯瑜、王淑惠等七人,從今年年中開始以每張八十到兩百元之間的價格,向全國有正副總統候選人連署資格者進行收購連署書,經過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上報情資後開始進行偵辦。
金門地檢署除指揮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金門縣警察局,從九月二十三日開始,陸續搜索並傳喚相關人員到案,查出黃榮章與其他七人等,確有共同以每張連署書八十至兩百元不等的價格,行求全國各地具連署資格的民眾,提供國民身分證製作正副總統連署書之事實。
於此同時,還有媒體報導,指有女大生透過社群軟體DCARD,以每張八十元價格,向有投票權的學生進行連署書的收購,檢察官除指揮金門縣警察局,並結合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以團隊辦案方式向上溯源,查出黃榮章等人共同行求收購連署書犯行,檢警經搜索查扣(影印後正本責付被告妻保管)連署書共三千三百六十五張。
吳文城指出,李金澤等人涉嫌重大,諭知以三十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雖主嫌黃榮章仍畏罪潛逃,通緝在案,但該案事證既已明確,故在昨日就李金澤等七人共犯,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行賄罪提起公訴。
檢方另外說明,這是首宗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行賄罪」,並非日前媒體所稱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該案與「罷免案」之提議及連署無涉,法條之適用容有誤會。此外查扣連署書目的在為保全證據,影印留存後隨即將正本交由在場黃榮章之妻保管,並無違法搜扣與妨害連署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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