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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計程車汰舊換新 符合資格者可於12/30前申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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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監理站表示,交通部為持續擴大鼓勵老舊計程車汰舊換新,自108年11月29日起受理7年以上個人所有計程車申請補助,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金門監理站表示,為改善計程車服務品質提升市場競爭力及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改善空汙政策,交通部推動「計程車服務提升輔導方案」,新增電動計程車補助,第一階段(12年以上老舊計程車)及第二階段(10年以上老舊計程車)申請補助人數未達公告名額,續辦理第三階段公告受理申請,超過名額時優先補助車齡較高者,車齡相同者則由交通部公路總局進行抽籤。購買燃油計程車每輛補助15萬元、購買油電混合計程車者每輛補助25萬元、購買電動計程車者每輛補助35萬元。
金門監理站表示,第三階段受理申請補助期間、車齡及對象等要件包括:
第1梯次:自108年11月29日至108年12月30日止,受理補助車齡7年以上,即行車執照登載車輛出廠年月為2012年11月(含)以前之個人計程車駕駛人、合作社計程車駕駛人及計程車公司行號之自備車輛參與經營駕駛人所有之計程車,且為公路監理機關108年11月1日登記列管牌照在案(不含已報停、繳銷、吊銷、註銷之車輛)。
第2梯次:自108年12月31日至109年1月31日止受理補助車齡12年以上,即行車執照登載車輛出廠年月為2007年12月(含)以前之計程車公司行號自有車輛,且為公路監理機關108年12月1日登記列管牌照在案(不含已報停、繳銷、吊銷、註銷之車輛)。第1梯次申請名額已超過核定補助名額,則不受理第2梯次申請。
金門監理站站長楊傳治提醒,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申請的金門地區計程車駕駛人,記得於108年12月30日前檢附參加老舊計程車更新補助登記表、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影本、駕駛執照影本、行車執照影本等申請資料後,向金門監理站申請登記,以共同提升計程車服務品質,補助申請結果會於公路總局官網公告,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詳細資訊及申請表格「請至公路總局官網www.thb.gov.tw(請進入訊息公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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