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開車邊抽菸 罰600元
駕駛人開車時抽菸,搖下車窗就對外面抖菸灰或丟煙蒂,這行為可是要被開罰單的。縣警局表示,從104年7月1日起,只要騎車、開車在行駛時,有吸菸、點菸、或手持點燃的香菸,導致香菸頭灰燼隨風飛散,灼傷或影響後方其他駕駛人視線,危及行車安全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處罰新臺幣600元,提醒民眾不只邊開車、騎車抽菸會開罰,抽完菸隨手丟棄菸蒂,若經舉證向環保局檢舉,可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罰鍰。
日前有民眾向本縣環保局檢舉稱:「伯玉路2段有**車號自小客車,一邊開車一邊抽菸,造成空污也違反交通安全,請求依法處罰。」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規定汽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行為者,罰600元,但舉發的要件包括舉發對象為汽、機車駕駛人,必須在道路範圍內,周邊要有其他車輛、香菸必須點燃,還要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
交通隊表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函示得予舉發的行為樣態,包括駕駛人於行駛中或停等紅燈時,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汽車須打開車窗或天窗),及隨意丟棄未熄滅的菸蒂,周邊3.5公尺有其他車輛,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行為,民眾以行車記錄器等影像檢舉,也是要符合此要件。
交通隊再次呼籲,騎車、開車抽菸,菸灰飛散如飛入後方機車駕駛人眼中,恐影響行車安全,且二手菸不僅影響周邊駕駛人健康,也造成其他用路人不少心理壓力,如為避免二手菸害強行超車或變換車道,也易生危險,呼籲駕駛人遵守規定,騎車、開車不要抽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