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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島建設基金辦理情形 縣府逐案檢討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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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離島基金計畫108年度第四季辦理情形檢討會議。(翁維智攝) 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離島基金計畫108年度第四季辦理情形檢討會議。(翁維智攝)

秘書長陳朝金昨主持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108年第4季辦理情形檢討會議,陳朝金說,就他的理解,近年來離建補助的預算是愈來愈少,但相關檢討卻愈來愈嚴謹,透過這項會議滾動式的檢討,他希望能確實釐清中央在對本縣的補助有無虧欠,並進一步做好後續的協調,維護本縣的權益。
會中,行政處也說明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108年度第4季辦理情形:
其中,108年度計畫計18案,本季結案(含辦理結案中)計12案,進度正常計4案,進度超前計1案,進度落後(實際進度與預定進度相減,負5%以上)計1案:108-廢棄物轉運及現地處理、廢棄物焚化底渣再利用、掩埋場活化及相關監督計畫(環保局主辦,預定進度100%,實際進度58%,因底渣再利用管道受阻)。另107年度保留計畫計5案,本季結案(含辦理結案中)計3案,進度正常計2案。106年度保留計畫計1案,進度正常。
行政處表示,由於行政院於108年3月25日方核定第五期(108-111年)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故「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108年度計畫起案時間較晚,也造成該年度部份計畫未能如期結案,部分已完工(完成)之計畫也請各主辦機關加速辦理請款及結案作業。
此外,自本107年度起,有關離島建設基金各年度未執行經費申請留待後續年度繼續使用事宜,應依下列程序辦理,請各承辦單位能掌握辦理期程,避免「退場」,致經費被收回:
1.申請案須以已發生權責關係為要件,並以一次為限。2.各申請案由主辦機關報主管部會審查,審查結果報離島建設基金管理會備查。3.計畫若經主管部會評估符合「『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管考作業簡則」之退場機制者,應不得同意其申請。4.「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為行政院核定「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核定本)所列計畫,各年度之工作項項及經費明確,請各主辦機關依金門縣政府行政處108年12月27日函送之「離島建設基金補助計畫『辦理週期行事曆』」,預先規劃執行作業流程,確實掌握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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