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跨單位業務程序 縣府集會研商
金門縣政府昨舉行研商跨單位業務程序簡化會議,縣府參議呂清富主持情形。(楊水詠攝)
金門縣政府昨天召開研商跨單位業務程序簡化會議,邀集民政、地政、稅務、工務、建設、行政局處及國稅局金門稽徵所單位人員與會,針對民眾需跨單位之申辦業務事項進行研商,計六案,經充分討論後,各單位都有共識,縣府參議呂清富表示希望透過對接單位有效整合,讓作業流程縮短,達到簡政便民之目標。
這項會議於昨天下午二時三十分,假縣府大禮堂會議室舉行,由縣府參議呂清富主持,主要討論事項所提跨單位業務是否已施行?如尚未施行是否有預定推動期程?推動上有無需協助協調事項?已施行或未來完成施行前之提案,建議提案單位研擬宣導文稿,並發佈於臉書,讓民眾廣為周知和簡政便民之服務。
有關辦理土地登記業務,地政局說明跨單位作業流程外,在不動產移轉案由於程序非常繁瑣,自106年財政部業協調內政部地政司、戶政司、國稅局、地方稅稽徵機關及地政事務所等政府機關,共同為政府數位轉型進行流程再造研議,目前業分階段陸續試辦上線,預計今年七月後廿二縣市全部上線。
金門縣稅務局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建議透過地政閘門調閱建物及土地謄本,應用戶政系統查詢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之戶籍資料。至於地價稅減免或課田賦,稅務局建議簡政便民措施為申請地價稅減免或改課田賦,應檢附分區使用證明,由稅務局傳真土地地號給縣府都計科,查妥後回傳稅務局,另至地政閘門調閱土地謄本。涉及國家公園部份,建請金管處建立窗口,以簡政便民服務。
在舊有房屋辦理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稅籍證明查詢,金門縣稅務局建議簡政便民措施,民眾辦理舊有房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需檢附房屋稅籍證明書等資料至地政局申辦,地政局以傳真方式查詢房屋籍證明,減少民眾來回奔波,臻於簡政便民服務。
另,未登記建物辦理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名義變更,金門縣稅務局表示民眾至國稅局申報遺產稅,需檢附稅籍證明書或課稅明細表,建議單位合作,國稅局傳真申請書、被繼承人除戶證明及繼承人身分證等相關資料至稅務局,以傳真方式查詢。繼承案件含未登記建物,地政局每個月定期彙整通報稅務局,納稅義務人免附遺產稅證明書、繼承系統、分割協議書、除戶證明、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等資料。縣府民政處也說明,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申請登記時,登記義務人應親自到場,提出國民身分證正本,當場於申請書或登記原因證明文件內簽名,並由登記機關指定人員核符後同時簽證……。」為簡政便民,內政部已陸續推行:(一)、登記義務人親自到地政事務所申辦。(二)、設置土地登記印鑑。(三)、地政士簽證。(四)、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等多項印鑑證明替代措施,供民眾於申請土地登記時選擇利用,歡迎多加利用。
此外,在推動簡政便民施政,縣府在縣務會議指(裁)示事項「為應簡政便民,涉及縣府及中央駐金單位之業務程序簡化,除建設處工商櫃台外,各單位並應主動思考所屬業務之對接協作」暨「涉及縣府及中央駐金單位之業務程序簡化,請建設處及工務處再次盤點所轄業務,思考與對接單位協作之可能性,以有效簡政便民」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