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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無預警停飛遭廢證 台灣航空史首例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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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航空公司在去(108)年12月13日宣布無預警停飛,至今已滿50天,因停飛未在60天前提報,遭民航局開罰300萬元並報請交通部對遠航廢止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昨(31)日正式核定同意對遠航廢證,遠航停飛已成定局,復飛希望渺茫,遠航成為台灣航空史上首家因無預警停飛遭廢證的公司。
交通部表示,遠航停航以來,負責人相關承諾一再跳票,始終未能兌現,除了資金未如期到位外,也未能如期於1月6日發給去年12月員工薪資。交通部表示,經審慎衡酌事實及法令後,於2020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報請對遠航廢證處分,民航局並將依法裁處300萬元罰鍰,交通部已會同相關部會妥適規劃消費者與員工權益保障事宜,會全力將相關衝擊影響降至最低。交通部表示,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後,原屬遠航的國際與兩岸航線航權亦一併廢止,未來將另行分配。
遠航原飛6條國內航線,包括松山、台中及高雄至澎湖、金門等離島地區,運能占比約30%,自去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航後,民航局積極協調其他航空公司調度,尤其針對春節疏運,經協調華信、立榮航空放大機型及增開4波加班機疏運旅客,同時在國防部協助派遣軍機支援,及協調海運增班下,整體疏運情形尚稱順暢。
民航局表示,遠東航空公司自2017年起陸續出現營運及財務異常情形,民航局除2度裁處該公司及負責人共520萬元外,也陸續採取強化飛安監理、限制老舊飛機MD飛時、要求機隊汰舊換新、設立消費者信託專戶、改善財務等措施,惟遠航仍因財務問題於2019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航,違反民航法,造成社會恐慌、滯留在外旅客及員工權益受損,遠航國內航線市占率達37%,運輸驟然中斷造成運能缺口,致離島居民無法返鄉,尤其選舉與春節造成12萬多名旅客權益受損,均足以證明遠航在公司營運管理及財務穩健性上均有重大缺失,且漠視消費者權益及侵害特許經營權等公共利益嚴重損害,民航局依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
民航局表示,後續將續針對遠航裁處300萬元罰鍰、廢止許可、註銷許可證及其獲配之航權,裁處書已函送遠航。民航局嚴正要求遠航,應善盡社會責任,妥善處理消費者與員工權益保障事宜。後續民航局也將協助遠航辦理消費者機票退費,並全力配合勞動部處理員工權益保障及轉介等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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