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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行動領務2/18至金城戶政所服務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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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鼠年春節假期剛過!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將於二月十八日續巡抵金城鎮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申請(換)護照及護照加簽的行動領務服務。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或農曆年後規劃出國的,均可就近辦理申請(換)護照及護照加簽服務。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金門「行動領務」服務預定二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一時三十分起至四時三十分止,假金城鎮戶政事務所受理民眾申請(換)護照及護照加簽,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另金門縣政府民政處網站發布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辦理金門「行動領務」服務、申請普通護照說明書、遺失未逾效期護照補發申請及護照污損換發說明書、申請護照各項加簽或修正及加頁說明書、護照郵件郵資表等供參。
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內容為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申請、補、換發業務(均不含速件之申請),作業時程分別為:(1)、申請新照及換發之一般性案件,將於二月廿五日寄發。(2)、護照遺失申請補發案件,將於二月廿六日寄發。(3)、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案件,將於二月廿一日寄發。屆時護照將統一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代為領取,並以快捷方式代送到府(收件地區以臺灣及各離島為限)。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金門「行動領務」服務受理申請護照規費為每本新臺幣一千三百元;但未滿十四歲致護照效期縮減者,每本收費新臺幣九百元。除以上應繳規費外,申請人須另繳交由郵局寄送新照之快捷費用,該筆費用將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收費標準辦理。
另,護照各項修正或加簽之申請為免費之服務,惟仍須繳交由郵局寄送護照之快捷費用。在國外具役男身分之申請人應向駐外館處申請護照,或於返國後始得申辦,未入境者不得委託代辦。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提醒在申請護照應備文件請詳閱後附說明書,首次申請普通護照(即第一次申請普通護照,以前未曾申辦過)必須本人親自至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或雲嘉南辦事處辦理;或向全國任一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任代理人續辦護照,並請填繳普通護照申請書一份、繳交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光面白色背景照片一式兩張。至於護照剩餘效期不足一年,或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者可申請換照,依國際慣例護照有效期限須半年以上始可入境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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