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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燈籠慶元宵 縣府提醒留意商品標示

發布日期:
記者: 翁維智/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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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吾不禁」的元宵節即將到來,金門坊間陳列販售的各式應景手提燈籠,最近也成為小朋友的「新寵」,金門縣政府提醒家長在選購時,應留意是否有完整商品標示,以維護兒童使用手提燈籠的安全。縣府建設處說明,手提燈籠係屬標準檢驗局公告之應施檢驗商品範圍,無論進口或國內產製者皆須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可進入國內市場販售,以維護兒童遊戲玩耍之健康與安全,呼籲家長在選購手提燈籠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標明玩具名稱、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統一編號,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地址、電話、統一編號、原始製造廠商之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國。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或使用方法、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等標示內容。
二、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手提燈籠商品,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燈籠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之燈籠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三、購買時檢查手提燈籠組裝零件是否牢固及其小物件是否易鬆脫,以防幼兒誤吞,並注意燈籠本體有無銳邊,以確保小朋友玩耍時不被割傷。
四、燈籠附件之電線、提繩不可過長,以免使用錯誤時發生繞頸危險,並注意電池部分有無正負極標示,並應避免混用不同廠牌、材質的電池,以防止過熱發燙引發危險。
五、使用傳統之蠟燭燈籠或3歲以下的兒童在使用手提燈籠時,家長應陪同在旁看護,並教導孩童於玩耍玩具後,養成洗手等良好衛生習慣,以確保玩的安全。
建設處也提醒,購物時多看一眼,安全多一點,選購標示完整之商品,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消費者對於購買相關商品多一些暸解,商品使用時就多一分安全保障,如想了解更多資訊,可進一步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行政法規檢索系統」查詢,或掃描QR Code連結,瞭解玩具等商品相關資訊,網址為:http://gcis.nat.gov.tw/elaw/lawDtlAction.do?method=brow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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