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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例居家檢疫違規外出 遭罰3萬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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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鎮一名董姓男子(中)「居家檢疫」中卻違規外出,遭罰3萬元。(衛生局提供)

金城鎮一名董姓男子(中)「居家檢疫」中卻違規外出,遭罰3萬元。(衛生局提供)

居家檢疫出門就會被罰!金城鎮一名董姓男子2日從中國回到金門,因目前「武漢肺炎」疫情,按規定其本應「居家檢疫14天」都不能出門,但他卻違規外出,遭衛生局依法開罰3萬元。這已經是金門第2例「居家檢疫」違規外出案疫,衛生局呼籲「居家檢疫」的民眾請遵守規定,否則未來不排除提高罰金。
 金門縣衛生局表示,10日上午有一名居家檢疫董姓男子違規外出,當天下午衛生局隨即取得警方監視器影像等相關證據,經約談陳述意見完畢,完成開罰行政流程,確定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該男3萬元罰鍰。
 因應中國大陸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2月2日起,小三通入境之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期間由民政體系每天關懷並且不得外出。
 衛生局表示,這名董姓男子於2月2日下午自小三通入境,必須居家檢疫14日,期滿日為2月16日,但他在10日上午未遵守規定外出,衛生局向警方調閱監視器及相關事證,昨日下午約談該男後確定違反居家檢疫規定,依法裁處3萬元罰鍰。
 衛生局強烈提醒,2月2日之後,凡是從中港澳返回金門的民眾,必須「居家檢疫14天」都不能出門,也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公車、交通船),違者最高可罰15萬元,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也嚴厲警告,若居家檢疫者失聯失蹤,將以「重大刑案」規格找人,請民眾自律自重,不要以身試法。據了解,目前全金門大約有100多位居民「正在居家檢疫中」。
 衛生局表示,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如違反可處1萬到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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