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交岔口10米內 有無紅黃線皆禁違停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點閱率:1,687
字型大小:

 金城鎮街區停車一位難求,別以為路口沒劃紅黃線就可以亂停車,日前有地區民眾致電縣警局交通警察隊說,他把汽車停在交岔路口,以為沒劃紅黃線禁停標誌,就不會被開單,沒想到還是被警察開罰單,質疑警方怎麼可以亂開單!對此,縣警局交通隊表示,交岔路口10公尺內,不管有無劃紅黃線,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及5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均不得臨時停車或停車,請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及保持交通順暢。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金門地區現有道路及巷弄的交岔路口,大多為汽、機車轉彎通行之處,若允許用路民眾任意違規停車,極有可能導致行經該處之車輛無法進行迴轉及進出,進而對於公眾往來通行時造成阻礙。所以針對交岔路口10公尺違規停車部分,考量交通安全及避免增加車禍風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汽車駕駛人,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內臨時停車,處罰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及第56條第1項第1款「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處罰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規定,均會依法告發。
 至於所謂交岔路口,舉凡供人車通行的多數道路相交會處均屬於,並沒有車道、巷弄路口之分;即使相關單位又再劃上紅線,但這只是為了用以提醒、督促駕駛人注意,並非未畫紅線就可違規在交岔路口停車。所以有沒有劃紅線或黃線,與能否停車並無直接關係,而且所謂10公尺,僅需目測,也不必用尺或儀器丈量。
 縣警局呼籲,金城鎮及金湖鎮街區因小巷弄多,用路人行經路口時務必減速慢行,並嚴禁於道路紅線違停、路口10公尺內違停及併排停車,務必保持路口淨空,共同維護行車順暢及安全。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