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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嶼周邊發展案 縣府現地會勘

發布日期:
記者: 陳麗妤/金沙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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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鎮官嶼里聚落周邊環境發展(大佛園區)案現地會勘,秘書長陳朝金、金沙鎮長吳有家、代表蔡寶愛、里長楊恭勤及青嶼鄉親等與會,關心該案目前之發展也各自提出說明及意見。(陳麗妤攝) 金沙鎮官嶼里聚落周邊環境發展(大佛園區)案現地會勘,秘書長陳朝金、金沙鎮長吳有家、代表蔡寶愛、里長楊恭勤及青嶼鄉親等與會,關心該案目前之發展也各自提出說明及意見。(陳麗妤攝)

 縣府昨日辦理金沙鎮官嶼里聚落周邊環境發展(大佛園區)案現地會勘,由秘書長陳朝金主持,鎮長吳有家、代表蔡寶愛、里長楊恭勤、青嶼鄉親代表等也到場瞭解目前設計及關心後續發展。蔡寶愛表示,青嶼鄉親有共識,大佛基座先施作,再進行後續景觀。鎮長吳有家也指出,希望該案能按原計畫執行,由縣府逐年、分期編列預算補助。鄉親也關心該案到底會施作與否?秘書長陳朝金表示,縣府建議先執行(不涉宗教)公園工程部分,盼地方凝聚此共識,而鄉親所提之意見將會帶回縣府做後續研議。
金沙鎮官嶼里聚落周邊環境發展(大佛園區)案現地會勘現場,首先由金沙鎮公所就該案目前之執行情行說明。根據現場之簡報,該案緣起自102年間財團法人金門大佛園區開發基金會捐贈金沙鎮一尊文殊菩薩佛像,大佛主體高約33公尺高、底座直徑約17.6公尺長,由數個花崗石單元所組成,佛像所在位置前期用地選址評估及規劃定於官嶼里青嶼聚落周邊(官澳測段284-1號),開發範圍約0.91公頃,(與95年所討論的210米大佛、用地122公頃之規模大不相同)。
而金沙鎮公所已於105年獲縣府補助預算,辦理官嶼里周邊環境發展規劃案,完成環境盤點、地質鑽探及整體規劃後。107年度獲准設計案經費,已辦理「金沙鎮官嶼里聚落周邊環境發展(雕塑公園)委託設計監造服務案」,進行大佛公園細部之設計,並於108年7月完成。
大佛公園所需總預算計新臺幣9,115萬7,359元整,其中工程部分為8,228萬6,621元,主要工項為主體雕塑、排水、道路廣場、擋土牆、欄杆、水電及綠化等。大佛結構達千噸之花崗石雕,係由大佛基金會捐贈,材料運輸及吊組裝等費用則由工程預算內支應。
而據縣府提供之資料,該案所需總經費新台幣9,115萬7,359元整。大佛主體工程部分經費約需新台幣5,130 萬7,125元整,佔總經費56.28%。公園工程部分經費約需新台幣3,097萬9,496元整,佔總經費33.98%,另有設計監造費用等。縣府建議,對於不涉宗教或意識型態的公園工程部分先行建置,也建議可否檢討將大佛主體工程與公園工程分離處理,使得預算挹注較無爭議,如地方已取得共識,今年即可就公園工程部分先行核給整地費用,後續年度再挹注公園經費(二至三期)。
最後,與會各方代表也進行溝通,金沙鎮公所說明,按照該案之設計,工序必須先施做大佛結構,再進行公園景觀工程,才不致影響原景觀。而青嶼鄉親則先關心到底該案還會不會執行?金沙鎮代表蔡寶愛也表示,青嶼鄉親有共識,建議大佛基座先施作,再逐步進行後續公園造景,並盡可能保留原始風貌。吳有家也指出,希望該案能按原計畫執行,由縣府逐年、分期編列預算補助。陳朝金說明縣府之立場,建議以不涉宗教之公園工程部分先執行,盼地方凝聚此共識,而對於鄉親現場所提之意見,將會一併帶回縣府做後續研議。官嶼周邊發展案縣府現地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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