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打造綠色運輸使用環境 金門大專生租電動機車 縣府訂定補助要點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2,269
字型大小:

為推動建置金門低碳島計畫,打造綠色運輸使用環境,試辦補助學籍在金門縣之大學校院學生租賃電動機車,金門縣政府特訂定「金門縣一百零九年度大學校院學生租賃電動機車補助要點」一種及發布生效,分別在每年二月及八月受理申請,上下半年各六十名,補助期間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五百元,補助上限為每年新臺幣六千元。
「金門縣一百零九年度大學校院學生租賃電動機車補助要點」主管機關為金門縣政府,執行機關為金門縣環境保護局。其要點所稱電動機車係指經濟部認可之國內合格電動機車製造商生產或代理商進口,並符合及取得經濟部電動機車性能及安全測試規範安全認證合格之可抽取式或固定式鋰電池電動機車。
大學校院學生租賃電動機車補助期間自一百零九年二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為上半年,一百零九年八月一日至一百一十年一月三十一日為下半年;每次至少連續三個月以上。其補助條件:(一)、補助對象:年滿十八歲且學籍在金門縣大學校院,領有合格駕駛執照之在校學生,每人以一輛為限。(二)、補助車輛:補助期間向環保局認可之租賃商,租賃電動機車於金門縣使用,該車輛租賃期間應依其要點規定投保。(三)、受補助之租賃車輛為出廠日起算五年內電動機車。
它的補助額度在補助期間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五百元,補助上限為每年新臺幣六千元。其受理申請時間於每年二月及八月受理申請,符合補助條件者,環保局將於四十五天內完成審查及撥款,並將核定名單公布於環保局網站上。
補助名額及受理方式:上下半年各六十名。(一)、金門大學五十名,補助順位以學校登記先後順序為準,補助期間退出者,由候補名單中依序遞補。(二)、其他在金授課大學校院學生十名,補助順位以申請資料送達環保局先後順序為準。
前項各類別之補助名額,環保局得依實際受理申請狀況調整之。
電動機車租賃廠商檢具申請相關文件,向環保局提出申請成為符合資格電動機車租賃商;經審核通過之電動機車租賃商將不定期公布於環保局網站上;其租賃車輛應依規定投保強制責任險。
環保局每半年公告受理符合資格學生申請補助,符合資格學生應檢具申請相關文件,除金門大學學生先送學校預審後由學校統一送出申請外,餘逕向環保局提出申請補助;申請補助案經審核通過者,由環保局依申請人檢附之金融機構帳號辦理補助款之匯款撥付作業,申請者需自行負擔撥款手續費用。
大學校院學生租賃電動機車補助要點規定:申請補助者偽造所檢附之文件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之方法取得補助款者,環保局得依法撤銷其補助,並追繳補助金額,必要時得追究法律責任。另,環保局得對受租賃補助之電動機車進行不定期抽查,受補助者應配合;不配合或抽查判定不合其補助要點者,撤銷其補助並追繳已領取之補助款,且二年內不得申請。

  • 金城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0號 金城分銷處地圖
    (082)328728
  • 金湖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山外里山外2-7號 金湖分銷處地圖
    (082)331525
  • 金沙分銷處
    金門縣金沙鎮官嶼里官澳36號 金沙分銷處地圖
    0933-699-781
  • 金寧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武德新莊118號 金寧分銷處地圖
    0910334484
  • 烈嶼分銷處
    金門縣烈嶼鄉后頭34之1號 烈嶼分銷處地圖
    (082)363290、傳真:375649、手機:0963728817
  • 金山分銷處
    金門縣金城鎮民族路92號 金山分銷處地圖
    (082)328725
  • 夏興分銷處
    金門縣金湖鎮夏興84號 夏興分銷處地圖
    (082)33181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