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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終身學習】非正規教育 享部分學費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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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指出,為鼓勵國民參與終身學習意願,並作為入學採認、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教育部依據《終身學習法》第13條規定辦理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考量不同族群、文化、經濟條件及身心狀況對象的特殊性,對於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新住民(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及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55歲者,只要修習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都能享有部分補助學費,以鼓勵參與終身學習。
為促進正規、非正規教育活動交流,鼓勵大學以較具彈性方式招生,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規定,年滿22歲修習經認可課程累積達40學分以上者,即具有報考大學同等學力資格,如不報考大學,亦可作為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的參考。
非正規教育認證課程的學費補助申請為每年辦理1次,依據「終身學習課程實施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補助辦法」規定,原住民、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新住民(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及未完成國民義務教育且年滿55歲者,修習經教育部認證的非正規教育課程,可申請學費補助,申請者需填具申請書,檢附學分證明書、繳費收據及相關證明文件,由終身學習機構初審彙總,於每年3月15日前向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提出,後續經地方政府教育局(處)複審後,於4月30前檢據向教育部請款即可。
 教育部提醒申請學費補助者,應自取得學分證明書日起1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並提醒終身學習機構協助學員提出申請,以維護學員權益。非正規教育課程相關認證清冊請至「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網站(http://www.nepac.org.tw)及「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機構-國立空中大學」網站http://lldc.nou.edu.tw/part_3_7.ph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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