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傳統建築風貌 縣府已獎助逾8億
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第79次會議昨舉行,由副縣長黃怡凱主持。(楊水詠攝)
閩南傳統建築是金門地區四大文化之一,金門縣政府並訂定「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一種,以獎助修繕及永續保留傳統建築文化資產。金門縣政府於昨天召開「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第79次會議」,由副縣長黃怡凱主持,審議委員出席與會,審查四件申請獎助案及討論三項提案,期使傳統建築物得以成為永續保留的資產成果。
「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於九十年二月十二日制定公布及編列預算,接受民眾申請傳統閩南式(如一落四櫸頭、二落大厝、三蓋廊……)或洋樓式(如五腳氣、突歸、三塌壽……)建築物依原樣修復之獎助,獎助分為屋頂部分、外牆部分、地坪部分及其他部分四項,各項獎助金額均不得超過實際費用之百分之五十,獎助總額最高不得超過新台幣三百萬元。
昨天下午二時假縣府第二會議室舉行的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會議,計審查四件申請獎助案,與會審議委員逐案討論,包括有:
●金沙鎮申請案一件,房屋型式一落一櫸頭,建築面積四十六點一五平方公尺,申請補助金額八十五萬二千二百餘元。
●金寧鄉申請案二件,房屋型式分別為:A、一落二櫸頭,建築面積一百零二平方公尺,申請補助金額一百七十八萬二千四百餘元;B、一落四櫸頭,築面積一百六十九點○五平方公尺,申請補助金額二百五十三萬四千一百餘元。
●金湖鎮申請案一件,房屋型式一落二櫸頭,建築面積一百二十五點一八平方公尺,申請補助金額二百二十七萬二千五百餘元。
在審議委員討論時,此次四件申請獎助案,有一共同修繕點,都是貼傳統紅磚,但委員認為傳統建築有其他特色,貼紅傳是不是傳統建築物風貌要的?是不是要做一思考,或是在獎助單項做調整,以鼓勵讓傳統建築物保持更多元及原有風貌特色。
在傳統建築物修繕原有的構造形式,審議委員會委員建議能不新作,以修繕的方式,以保留傳統建築物原有的形式風貌。另,審議委員會委員也建議卸除的傳統建築物材料,如果能繼續使用的,能夠盡量的繼續採用,以保留原有材料物盡其用及保留原元素與特色。
針對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查,副縣長黃怡凱表示能夠詳核審實外,對於採貼紅磚有無其潛在原因,他說希望能找出原因,並培養傳統匠師傳統工法技能,讓傳統建築物獎助修繕維護更具有原有風貌。
審議委員會也討論第78次審議案件之提案討論,因於修建程發現既有塊石壁體石材風化嚴重,對於此案建築恐造成壁體滲水及結構弱化,因此修正為傳統石磉牆體為壁體,並將圖面依審議委員意見修正後重新提送審議會。另,該案花心柱總數為六支,但原申請資料誤繕為四支,一併報請變更及辦理相關變更設計書圖。
還有為維持傳統建築修復品質,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第七條訂定略以:「未經金門縣政府許可,任意改變建築之形貌、違建未拆除或未按委員會決議事項辦理者,扣減原核准金額之全部或一部,其扣減額度,由縣府審議委員會決議之。」因此,審議委員會也針對有關研擬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案扣減制度進行討論後,將與法制單位研究及研提可行方案,在提下次審議委員會討論。
另為提升維護傳統建築風貌施工品質,昨天的審議委員會討論有關擬設置施工作業檢驗停留點,初步規劃舊材清理後、灌地坪之前、.轉角磚柱砌製時、上樑前的四個階段,由廠商通知PCM前往抽查,以查證廠商施工品質。經審議委員會多方討論後,將與法制單位研議擬訂相關方案後提審議委員會討論決議。
在臨時動議議程中,其審議委員會也提出「109年度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審議委員會預計開會日期,預計召開六次審議委員會會議。經討論後預定於今年三月二日(星期一)、四月二十日(星期一)、六月八日(星期一)、七月廿七日(星期一)、九月十四日(星期一)、十一月十六日(星期一),以利申請送件,若申請案件多時,也將加開審議委員會審議申請案件。
根據統計資料,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自制定公布實施後,自九十一年至去(108)年九月份止,全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計完工六百二十餘件(棟),傳統閩南式或洋樓式建築物依原樣修復,計獎助新台幣八億三百九十六萬餘元。而且,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自治條例歷經多次修正,實希望透過相關法條修正,更務實提供民眾對應的獎助機制,提升傳統建築修繕品質,並透過審議委員會會議針對目前操作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