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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疫情假訊息 最高可判3年併科3百萬元罰款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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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即武漢肺炎)相關訊息是當今大家最關心的,從防疫之道、確診者所在地、活動史到隔離區域等等,網路上也盛傳許多訊息,民眾對訊息的真真假假更是霧裡看花,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大家當心,切勿傳送及散布是類未經官方查證公告的武漢肺炎相關假訊息,一起成為把關正確訊息的守門員。
 警方指出,有網友在臉書、LINE及及PTT張貼「台商住OO,OO醫院已經封鎖急診室」、「在商業網站留言稱新型肺炎傳染致死率高達50%」、「公告OO醫院已有武漢肺炎確診病例」及「網路流傳因原物料做口罩,衛生紙將成為下一波缺貨物資」等不實訊息,實則觸犯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遭警方通知到案說明及移送,處以罰則。
 縣警局刑大表示,依據警政署的統計,109年1月23日至109年2月27日,偵辦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相關網路假訊息案件計117件,其中偵處中40件、移送77件107人;依案源分類,疾管署計28件、地方衛生單位25件、民眾告發或檢舉55件、自行蒐報9件;依偵辦單位分類,刑事警察局偵辦計49件、北臺灣地區警察局偵辦27件、中臺灣地區警察局偵辦14件、南臺灣地區警察局偵辦20件、東臺灣地區警察局偵辦3件及離島地區警察局偵辦4件。
 行政院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訂定「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於今(109)年2月25日正式通過,條例施行期間自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並可適用刑法,其中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若散播疫情假訊息,可適用現行「刑法」或「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罰則,最高可判3年併科三百萬元罰款,且不僅只是由個人造謠,連轉傳分享都可能會構成觸法!
 依據刑事警察局說明,民眾可透過以下3項途徑(管道),查證訊息真假:
 一、衛生福利部網站:1.假訊息因應處理工作坊:行政院於通過包含「傳染病防治法」在內諸多法律之假訊息防制條文,面對各式媒體中傳染病相關謠言或假訊息,相關衛生單位該如何區辨真偽、查核破解、適當應對,以正確進行傳染病風險溝通。2.官方網頁中的「即時新聞澄清」、「焦點新聞」及「真相說明」資訊。
 二、通訊軟體「LINE訊息查證官方帳號」:1.使用者只要加入LINE 訊息查證官方帳號 @linefactchecker,即可將 LINE 群組的訊息轉傳至該官方帳號,而官方帳號便會自動與查核平台比對,告知是否內容有誤,點擊即可查看詳情。若找不到類似訊息,也會通知第三方查核機構進行人工查證。2.進入「LINE訊息查證」官方網站首頁,可在最上方看到已查核文清楚地展示,讓民眾快速閱讀已查核文的結果列表,以「澄清」、「不實」、「部分事實」、「真實」,共4個標籤分類。用戶亦可見到回報數及關注數最多的「TOP 10話題」,讓民眾立即得知最熱門的舉報訊息。另用戶可在官方網站中的「分類話題」內,看到「公共事務」類別,以簡單扼要的標題列表,呈現行政院最新澄清的新聞快訊,點擊後直接連結至其旗下部會之網頁閱讀全文。
 三、通訊軟體LINE趨勢科技防詐達人:使用者只要加入渠LINE帳號,可點選「查詢網址、帳號、假消息」,貼上欲查詢的可疑網址、帳號及假消息,由系統幫忙檢視LINE及Email帳號是否安全,並分辨假消息及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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