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 3/18~26三場宣導說明會
為協助事業單位落實勞工健康保護工作,以及協助雇主辦理健康管理及職業病預防等事項,金門縣政府社會處表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辦理「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宣導說明會,將於三月十八日至廿六日期間辦理三場次活動,請縣轄醫療機構與護理機構踴躍派員報名參加,以營造健康工作環境品質。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四條規定,自今(109)年一月一日起,同一工作場所勞工總人數在一百人至一百九十九人之事業單位,應特約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因此,為協助中小企業落實勞工健康保護,勞動部於去年底公告「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並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就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一百九十九人以下者,補助其特約或僱用從事勞工健康服務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之部分費用。
縣府社會處表示,為使符合補助資格之特約機構(含依法登記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及其他經衛生福利部認可醫事人員得執業登記之機構)瞭解補助計畫內容,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訂於三月十八日起至三月二十六日止,分別在臺北、臺中及臺南舉辦三場宣導說明會,並採網路免費報名,每場次限額五十位,並同步於臺灣職業衛生服務學會臉書專頁「線上直播」,參加相關訊息請其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網址:https://www.osha.gov.tw/)首頁/活動訊息/下載。若有課程疑問,請逕洽詢執行單位-勞工健康服務統籌管理單位 鄭小姐,電話:(06)2145256分機11;信箱:qwhs.osha@msa.hinet.net。
另,勞動部訂定「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補助期間109年一月一日起至11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補助標準:
(一)、事業單位委託提供勞工健康服務之特約機構,指派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者,補助每次臨場服務費用百分之八十;勞工保險投保人數在一百人至一百九十九人者,得僱用專職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每月補助該人力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三分之一。
(二)、前款特約或僱用方式之補助,事業單位單次僅限擇一提出申請。同一年度不同月份分別以特約或僱用方式配置醫護相關人員者,依其附表二特約機構派員年度補助金額上限規定。但先以僱用方式配置人員且補助金額逾該規定者,同一年度後續特約金額不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