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季上路更要開車頭燈 告訴其他用路人:我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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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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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金門地區早晚時有濃霧,縣警局交通隊提醒駕駛朋友善用頭燈並減速慢行,以維護自己及他人之行車安全。 (交通隊提供)
時序漸邁入春季,近來金門地區早晚時有濃霧,濃霧期間或夜間未開啟頭燈駕駛,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行為!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就是藉由燈光與喇叭等來與其他用路人溝通聯絡,濃霧期間或夜間開啟頭燈的用意就是在告訴其他用路人「我在這邊」、「我來了」,如果不開啟頭燈、霧燈,很可能造成兩車快要接觸時,才發現車輛開過來時,因閃避不及而造成車禍發生。所以,特別提醒駕駛人,濃霧或天色昏暗時,一上路就開啟頭燈並減速慢行,以維護自己及他人之行車安全。
每年農曆雨水節氣過後,氣溫將轉變為典型的春季氣候,2至5月除了是濃霧最多的季節,亦是天候變化較為複雜的時期。當濃霧來臨籠罩道路時,汽(機)車駕駛人開(騎)車因能見度不佳而視線變差,稍不留神極易發生交通事故。有鑑於此,警方提醒用路人在天候多霧、陰雨等造成駕駛人行車視線不佳之情況下,要記得開啟大燈及霧燈,以讓其他駕駛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但不要去變更大燈、方向燈、霧燈等的顏色。
由於金門地區部分道路夜間燈光較為昏暗,行人若於夜間在道路上行走,交通隊建議最好是穿著較為鮮艷且會反光的衣物,讓車輛駕駛人注意到你的存在,以免因穿著較為暗色之衣物,而讓車輛駕駛人忽略到你的存在,造成無法彌補的意外發生。同時也呼籲行人若要穿越道路,附近若有行人穿越道務必要走行人穿越道,不要求一時方便,而逕自任意穿越道路,不但侵犯到車輛的路權,若因而發生車禍,將造成嚴重的傷亡。
縣警局也籲請用路人共同遵守「行車正確使用車輛燈光、行人穿越道路行走行人穿越道」等安全守則,大家都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