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璉獎助學金即起至4/15受理申請
延續胡璉將軍的精神,積極培植地方人才,並且幫助地區清寒家庭學子,財團法人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胡璉獎助學金」,一○九年第一次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開始至四月十五日截止(以送達為準)。只要是符合資格者,高中職(含)以下學生的申請,將於申請期間內由學校彙整並依優先順序造冊連同檢附文件送基金會審查,其餘的大學校院以及碩、博士生,得由申請者於規定期限內逕寄至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辦理,相關檢附文件與資訊,可上胡璉基金會網站上查詢。
這項「胡璉獎助學金」的申請資格,以現正就讀中,同時仍在籍者(經教育部認可學校),並且應該要符合相關申請條件,同時必須是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職或是帶薪進修者)才可申請。相關條件則有:(一)家境清寒或一年內家逢變故者。(二)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三)大學校院(含)以下之在學學生,非身心障礙學生的學業總平均成績六十分(含)以上(或丙等以上),體育平均成績達六十分(含)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註銷過者不在此限);身心障礙學生之學業總平均成績六十分(含)以上(或丙等以上),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註銷過者不在此限),需檢附身心障礙者證明。
該項獎助學金的申請,高中職(含)以下的學生申請,於申請期間內將會由學校彙整後,並依優先順序將其造冊,連同檢附文件送至胡璉基金會進行審查,其餘大學校院以及碩博士生,得由申請者自行於規定期限內逕寄至基金會辦理。獎學金的申請期間,自即日起一直到四月十五日(星期三)為止(以送達為準);此外,獎助學金之合格人數如超出限額,則依申請人學業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而審核通過的名單,則將會公告於胡璉基金會網站,另獎助學金將會統一匯入申請者所提供之帳戶內。
財團法人金門酒廠胡璉文化藝術基金會「胡璉獎助學金」分為「大專院校以下」及「研究生」兩項(一年級新生第一學期因缺成績不得申請),相關說明如下:
(一)學生獎助學金,共計一百六十名:其中一、國小每學期將錄取五十名,每名提供新臺幣參仟元整。二、國中每學期將錄取五十名,每名提供新臺幣肆仟元整。三、高中將每學期錄取十五名,每名將提供新臺幣伍仟元整。四、高職(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每學期將錄取十五名,每名提供新臺幣伍仟元整。五、公立大學校院(含二專與五專四年級至五年級),每學期錄取十五名,每名提供新臺幣陸仟元整。六、私立大學校院(含二專與五專四年級至五年級),每學期錄取十五名,每名提供新臺幣陸仟元整。(二)研究生獎助學金,須檢附一年內畢業證書,且每人以申請一次為限:一、取得研究所碩士學位者,每名可獲得新臺幣壹萬元整。二、取得博士學位者,每名可獲得新臺幣貳萬元整。
而在檢附文件方面,申請「一般學生獎助學金」的學生,需要附上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學校申請者免附)、學期成績單正本(若為影本請加蓋「學校承辦人職章」和「與正本相符」章)、學期獎懲紀錄(影本加蓋「學校承辦人職章」和「與正本相符」章)、鄉鎮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證明、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帳戶封面影本。而申請「研究生獎助學金」的學生,則是須要填附全時進修屬實,非屬在職專班、帶職或帶薪進修切結書、鄉鎮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學校證明、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帳戶封面影本、一年內畢業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