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活動計畫甄選 4/24止受理申請
為加強藝術團隊文化交流,提升整體藝術表演內容及縣民對藝文活動之參與,文化局即日起至四月二十四日受理表演藝術活動計畫申請。受理甄選類別為音樂、舞蹈、戲劇、民俗技藝等藝文表演活動,計畫辦理時間為一○九年七月至十二月。
文化局指出,為提升表演藝術展演水準,鼓勵本縣藝文團體、培育優秀人才,特訂定表演藝術活動申請要點。補助對象為:(一)設籍本縣之表演工作者;(二)本縣立案團體、法人;(三)非設籍本縣之表演工作者,與非本縣立案之團體、法人,具國內外展演機構、藝術節或其他該局認可之重大優良演出事蹟者。補助每年分二期申請,本次收件為申請七月至十二月辦理之活動,今年的收件至四月二十四日止。
文化局表示,受新型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之影響,文化局將在保護縣民安全前提下,視疫情狀況調整演出日期(延期或取消),不便之處敬請見諒。凡符合資格之在地表演藝術團體或全國各藝文團隊請踴躍申請。相關申請表件請至金門縣文化局/便民服務/檔案下載/藝文推廣科下載https://reurl.cc/Qd9YqM。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四月二十四日止(以郵戳為憑),免備文親送或寄至金門縣文化局藝文推廣科,歡迎有興趣之演藝團隊踴躍參加。洽詢電話082-323169轉333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