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兒童畫展複選 各校4/20前送件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指出,中華民國第51屆世界兒童畫展金門縣辦理複選,將於109年4月30日進行評選,請各校依規定辦理初選後,將初選件數依指定之送件時間於109年4月20日前,送達縣府教育處社教科,參加複選。
這項世界兒童畫展徵件,舉辦主旨係為提高兒童美術教育水準,促進國際文化交流、增進人類友誼和瞭解。
徵件指導單位為金門縣政府、教育部、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並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主辦,協辦單位為金門縣立各國民中、小學及公私立幼兒園。
中華民國第51屆世界兒童畫展金門縣辦理複選,評選日期109年4月30日,評選地點在金門縣自然學友之家。
徵集對象:金門縣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公私立幼兒園學生。
參加作品:(一)類別:不分類(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均可)。(二)組別:國中組、國小1~6年級(共六組)、幼兒園組,共八組。(三)規格:1.個別創作40×55公分以內形狀不拘,可依畫題內容自行決定畫紙形狀。2.集體創作(全開紙為限,作者三至四人為限)。(四)主題內容:依下列主題內容自行命題創作:1.自由創作不拘內容(以兒童生活經驗,地方特色……等自由命題)。2.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以原住民族生活景觀、人文活動祭儀……等自由命題)。3.客庄風情(以客家人文活動、客庄景觀風情……等自由命題)。(五)標籤統一規格以A4大小為主。一式兩聯,並以正楷打字填入各欄,(字跡潦草、辨識不明者,不予評選)貼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指導老師限填一人)。甲聯實貼,乙聯浮貼(甲、乙聯資料請確實填妥一致)。
送件日期:初選:各校依規定辦理初選後,請將初選件數依指定之送件時間:109年4月20日前,送達指定地點:縣府教育處社教科,參加複選。複選: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訂於109年4月30日前完成辦理複選,並將作品於5月10日前寄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參加中華民國第51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決選。
評選辦法:(一)初選:各校公開慎重辦理初選,不可指定作品參加。(二)複選: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聘請評選委員五人,選出各組參加數約四分之一作品送中華民國第51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作品比賽徵集計畫大會參加決選。
注意事項:(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成人加筆或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均不予評選,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二)每一學童不同主題最多參加各一件。(三)作品均不退還如需留原作請勿參加,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四)獲佳作以上(含優選獎、特優獎)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等)發行,非營利使用得獎人不得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