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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國離島居民須在台檢疫14天才能回離島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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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離島居民返國後,應於台灣本島進行居家檢疫期滿後,才能返回離島。(縣府提供) 今日起,離島居民返國後,應於台灣本島進行居家檢疫期滿後,才能返回離島。(縣府提供)

超前部署、防患未然!在縣長楊鎮浯一而再再而三的建議,昨(31)日終於獲得中央同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定,自今(1)日起,從國外回台灣本島的離島居民,都必須先在台灣完成居家檢疫14日之後,才可以再返回離島。
 縣長楊鎮浯提醒最近準備返國的鄉親,若在台灣本島如果沒有住所可供居家檢疫,記得返台前聯絡金門縣政府居家檢疫關懷資訊窗口0928-781-263,縣府同仁會在第一時間協助您安排住宿事宜,並給予您如同在家檢疫般的關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日下午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9次會議」,會議由指揮官陳時中主持,金門縣由副縣長黃怡凱率觀光處、教育處、民政處、行政處、社會處、港務處、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局處人員,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台北區管制中心金門辦事處主任,於衛生局一樓會議室視訊與會。
 衛生局指出,金門縣在3月23日中央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7次會議」視訊會議時,縣長楊鎮浯當時提出請中央協助離島地區居民返國後,於台灣本島執行居家檢疫14天,期滿後始得返回離島;同時請協調國防部專機載送鄉親返鄉乙案,一直未獲中央正面答覆。
 昨日會議由副縣長黃怡凱再次提出本縣訴求,建請中央強制規範,居家檢疫地址為離島者(包含產業移工)返國後,應於中央於台設置之集中檢疫處所進行居家檢疫期滿後,方同意搭乘海空運大眾運輸工具返回離島。
 昨日會議中,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確認上述請求,未來返國居家檢疫地址為離島者,取消可搭乘國內海空運航班,將留在台灣進行居家檢疫14天始可返回離島,在台居家檢疫方式可分為三大類,優先順序以第一居住在自己或親朋好友家中;第二居住在防疫旅館(本縣在北部已有特約防疫旅館;中南部部份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協調其他縣市防疫旅館予於入住);第三申請入住中央設置之集中檢疫場所,在入住集中檢疫場所部份中央將制定相關流程,供民眾提出申請。
 衛生局表示,離島醫療能量較本島明顯不足,而本縣僅有部立金門醫院一家地區醫院,醫事人力亦相形薄弱;倘因前述防疫破口,致離島發生確診案例,甚至演變成群聚、社區感染,後果將不堪設想。為超前部署、防患未然,且基於保護全體縣民健康,爰建請中央同意,以完善離島地區防疫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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