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滑手機 危險也違規
縣警局交通隊呼籲民眾在騎車或開車時,勿分心滑手機。(交通隊提供)
縣警局呼籲用路低頭族們,在騎車或開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容易導致分神而發生交通事故,影響交通安全甚鉅!希望能夠專心注意前方路況,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免於荷包失血,也保護自身安全。
縣警局指出,有鑑於手機行動上網對於民眾日常生活的重要性倍增,108年國發會調查發現,隨著手機族對手機的依賴日深,衍生的使用風險也愈高;從手機的不當使用情境來看,每百人有73人次跟家人朋友吃飯時滑手機,71人次邊看電視邊滑手機,54人次上課或上班中使用手機上網,37人次邊走路邊滑手機,22人次開車騎車時滑手機。進一步交叉比對發現,手機行動上網族中,駕駛或走路期間滑手機的合計比率高達每百人46人次,對於交通安全構成極大隱憂。
交通隊指出,針對騎開車滑手機違反交通違規部分,除了行駛道路以外,亦包括停等紅燈或塞車靜止時。基於車輛在停等紅燈或塞車時,只是因為暫時停止,在號誌變換綠燈後或車流順暢後就會立刻前行,仍舊屬於車輛行駛之狀態,而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1項及第2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分處新臺幣3,000元與1,000元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