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及保費緩繳 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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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許加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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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勞保局提供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已從4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申請緩繳。
勞保局說明投保(提繳)單位及職業工會勞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從4月1日起至109年9月30日止得向勞保局申請緩繳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一)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向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二)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及與產業相關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
勞保局指出,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措施,緩繳期間,109年2月份至109年7月份計6個月的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自寬限(限繳)期滿日起算,得延後半年繳納,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申請方式,填具緩繳申請書,以書面或傳真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