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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假後 上班上課保持社交距離

發布日期:
記者: 陳冠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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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連假結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醒民眾,上班上課應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以上、室外1公尺以上之社交距離,或正確配戴口罩。搭乘大眾運輸時亦請全程配戴口罩,屢勸不聽者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
金門縣車船處日前也已宣布,4月6日起開始強制實施,未戴口罩不得搭乘公車及大小金門交通船,請民眾務必遵守規定全程佩戴口罩,以保障自己與他人健康,如勸導不聽將拒載並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規定處3000到1萬5000元罰鍰,如有極端個案不排除通知警方到場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6)日表示,清明連假民眾南來北往互動頻繁,且部分觀光景點人潮密集,為確保國內社區防疫安全,民眾若在連假期間曾至人潮擁擠的地方活動,請自主健康管理14天,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外出時務必配戴口罩,儘可能在家上班。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就醫時務必告知旅遊史。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防疫安全需要大家主動配合各項防治措施,才能將疫情傳播風險降到最低。再次提醒民眾應做好個人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與他人保持室內1.5公尺、室外1公尺的社交安全距離,若無法保持請配戴口罩;搭乘大眾運輸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配合量測體溫,勸導不聽最高罰新台幣1萬5000元;若身體不適請戴口罩速就醫,主動告知旅遊、接觸史等,並落實生病在家休息。
 指揮中心表示,為降低社區感染與傳播風險,防止未被發現感染源潛在傳染鏈威脅國內防疫安全,該中心除已訂定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之公眾集會、大型營業場所等指引,並函請各縣市政府,落實轄內旅館、餐廳、大型營業場所及觀光旅遊景點等相關防疫措施,也請民眾務必配合,正確配戴口罩,並遵守相關規定。搭乘大眾運輸時亦請全程配戴口罩,屢勸不聽者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
 指揮中心提醒,縣市政府未來對於人群聚集之觀光旅遊景點,應加派人力進行社交距離宣導,對於未保持社交距離者,加強勸導保持距離或配戴口罩,並提供備用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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