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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綜所稅網路列舉申報 不需檢附繳費資料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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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將於109年5月1日開始申報,勞保局為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已將108年度勞保、國保、農保的個人繳費資料提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被保險人如果是以網路列舉申報綜所稅,在網路申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顯示108年度可扣抵總金額,不須另行檢附繳費資料。
 民眾也可透過以下勞保局提供的多元管道,查詢保險費繳納資料:
 一、有自然人憑證者:1、網路列印: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平台(https://edesk.bli.gov.tw/na/),即可線上列印勞保、國保及農保繳費證明。2、到四大超商列印: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到7-11、全家、OK及萊爾富等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須自付列印費用)。
二、無自然人憑證者:1、臨櫃申請: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2、郵寄申請: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線上申辦>國民年金保險費補單及繳費證明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申請郵寄。3、電話申請:國民年金繳費證明可電洽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至於勞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單位申請,農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農會申請。
勞保局表示,民眾透過上述方式查詢之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資料,僅為申報綜所稅之參考,若申報扣除金額與查詢金額不符者,請檢附繳費單據正本申報。
勞保局提醒,依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全額列報扣抵,不受每人每年2萬4,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而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一般商業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之列舉扣除額度合計上限為2萬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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