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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不良行為分15種 警方提供4個方法幫父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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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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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孩子,希望獨立,需要同學朋友的認同,也勇於冒險、尋求刺激,父母親在關心孩子之餘也希望孩子給自己和父母一個安全的信賴,縣警局呼籲大家一起來關心孩子,陪他們一起快樂成長。
根據警方統計,青少年較嚴重的犯罪或偏差行為類型包括有竊盜、吸食安非他命、K他命及校園恐嚇取財案件。而孩子行為的轉變,有一定的脈絡可尋;父母親可以加以注意,提早預防,以免孩子誤入歧途。
一般的不良行為如下:(一)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二)出入妨害身心健康場所或其他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三)逃學或逃家。(四)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五)深夜遊蕩。(六)對父母、尊長或教師態度傲慢,舉止粗暴。(七)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八)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九)持有猥褻圖片、文字、錄影帶、光碟、出版品或其他物品。(十)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十一)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十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十三)吸菸、嚼檳榔、飲酒或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十四)無照駕駛汽車、機車。(十五)其他有妨害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之行為。而且依據現行法令,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不得出入酒家、特種咖啡茶室、限制級電子遊戲場、僱用衣著暴露女郎工作之檳榔攤及其他涉及賭博、色情、暴力之場所。
當孩子令人不安時,出現偷竊行為、恐嚇行為徵兆,甚至有吸食毒品、麻醉藥品的行為變化時,父母親該怎麼辦?警方提供的方法有:
一、平日與孩子建立親密的關係:多花時間在孩子溝通上面,多增加與孩子之間的互相認識,讓他知道不論他有任何困難,逃避絕非辦法,你永遠都會在一旁等他提出問題、給他支持和鼓勵。
二、協助他找回自信:多鼓勵他參與正面健康的活動,和他一起尋找他的潛力,並積極參與他有興趣的事物,在他做得最好的事務上為他加油,提供他會做得更好的能力,協助他找回成就感和自信。
三、注意孩子的需要:如被注意、被接納、被關愛、被尊重、獨立自主等基本需求,如果這些基本需求在家中都可以獲得滿足,也許他就不會過份依賴由同儕團體所獲得之滿足。
四、要與孩子溝通訂立一個父母與孩子都能接受的家庭規範:除了要求孩子遵守規範外,自己也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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