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大愛菁師獎 即起受理推薦
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開始受理推薦囉!
由懷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陳玲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臺灣教育大學系統、中國青年救國團共同主辦的教育大愛菁師獎,辦理宗旨係為獎勵教師發揮教育大愛精神,表揚其關懷弱勢學生努力克服困境,協助低收入戶學生成長學習,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鼓舞學生挫折奮起有成並以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我國訓育教育工作者之專業精神,充分表現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的具體成果,鼓勵致力於提升青少年德育及群育之推展、導引同學從事正當社團活動、促進學生課業與課外活動之平衡發展有顯著成效或貢獻,深受師生及社會家長所共同肯定之典範教師。
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17日(五)止。
選拔獎項及參與選拔資格:一、遴選組別:分「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特殊教育組」(特教學校或高中職以下學校設有特教班者)共五組。二、名額:各組選拔10名,五組共計50名。另可視推薦情形,酌予增加10位名額,以表揚偏鄉及離島表現傑出之特殊案例。三、獎勵:各組遴選不分名次,得獎者每名各獲贈獎金新台幣三萬元、獎狀及獎座乙座予以鼓勵。四、資格條件:接受推薦參與遴選之人員,須為中華民國現職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特教學校(班)教師或駐校服務之輔導教師、心理師、社工師、護理師(士)、營養師、教官、運動教練等教育工作者(不含代理教師),且服務年資滿五年以上,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能發揮愛心耐心、去關心協助弱勢學生解決困境,力爭上游,有具體事實者。(二)能鍥而不捨,積極投入,輔導學生偏差行為矯正,具有愛心熱忱,足以感人者。(三)能以教育愛心,感化學生、使遭挫折學生再生信心,正向表現者。(四)能矢志教育志業,發揮教師傳道、授業、解惑成人之美之教育大愛精神者。(五)從事社團或課外活動相關工作之輔導或指導工作,鼓勵弱勢學生培養及投入正當休閒活動,熱心負責,有具體成效者。(六)對推行學生品格教育或訓育政策成績卓著,有具體成效者。
推薦相關作業:一、教師由學校推薦或相關人士(如:校長、教師或教育相關團體),推薦學校或相關人須填寫表件,並檢附被推薦人現職學校服務證明、個人簡歷及具體優異績效。二、推薦人有義務協助工作小組,蒐集被推薦人詳細資料,以供委員會參酌。三、相關表件,請至下列單位網址下載:(一)懷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http://www.hcf.org.tw)。(二)中國青年救團(http://www.cyc.org.tw)。(三)救國團各縣市委會(http://www.cyc.org.tw/location)。四、一律採通訊推薦,請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至「109年第九屆教育大愛菁師獎工作小組」(地址:10468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二段69號2樓,電話:02-2596-5858轉208于子涵小姐)。
遴選程序:一、初審:109年8月3日(星期一)前,由初審小組依推薦資料分組進行書面審核,選出入圍教師晉級複審。二、複審:109年8月7日(星期五),由複審小組完成複審工作。三、決審:109年8月21日(星期五)前,由決審小組決審,確認得獎者名單。
至於頒獎時間(暫定)於109年9月24日上午10時至中午12時,在臺北市國賓飯店二樓國際廳(臺北市中山路二段63號)舉行。
各推薦單位對所推薦人員,在主辦單位核定前,有不適宜推薦之事情發生,請隨時通知主辦單位以停止其遴薦作業。經遴薦獲獎人員,如有資料不實經查屬實者,將撤銷其資格。
頒獎典禮舉行日期視「新冠肺炎」疫情調整,若有變動將另行通知獲獎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