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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 縣府公告住宿型機構短期候用人員獎勵計畫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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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公告「109年度金門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住宿型機構短期候用專業暨照顧人員獎勵計畫」,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影響,考量住宿型機構所服務之對象多數無法返家且具照顧服務需求,為避免疫情影響導致住宿型機構服務因工作人員檢疫隔離而中斷及影響服務對象權益。
由金門縣政府主辦的「109年度金門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住宿型機構短期候用專業暨照顧人員獎勵計畫」辦理期程自四月一日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或主辦單位解除疫情警戒為止。
其候用人員資格:一、專業人員:(一)、護理人員。(二)、社工員、教保員、保育員或生輔員。二、照顧人員:(一)、照顧服務員。(二)、生活服務員。
申請期限應於今年九月三十日前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寄送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收,並註明申請「109年度金門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住宿型機構短期候用專業暨照顧人員」。
這項計畫預計候用人員數:一、護理人員五名。二、社工員、教保員、保育員或生活輔導員廿五名。三、照顧人員三十名。其費用計算與給付方式:啟動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異地安置或隔離期間,每人獎勵額度如下:一、護理人員:每人每日以一班為原則,每班獎勵新臺幣五千元。二、社工員、教保員及生活輔導員:每人每日以一班為原則,早班及小夜班每人每日獎勵新臺幣三千五百元,大夜班每人每日獎勵新臺幣四千元。三、照顧人員:每人每日以一班為原則,日班每人每日獎勵新臺幣三千一百元,夜班每人每日獎勵新臺幣三千五百元。
至於計畫工作項目:
一、接受主辦單位分配至指定地點提供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影響而需異地安置或隔離之住宿型機構照顧服務。
二、候用專業人員每日須落實自我健康監控(每日量體溫)及回報(如有發燒、呼吸道等症狀),服務過程如有異常症狀,應立即通報主辦單位,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措施辦理。
三、專業人員服務時需確實配戴口罩或防護衣(由主辦單位提供)並落實相關防疫管制措施。四、專業人員於服務期間不得對外洩漏各項服務或機構服務對象資訊。
另,「109年度金門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住宿型機構短期候用專業暨照顧人員獎勵計畫」詳細內容可至縣府或社會處網站下載,聯絡資訊:金門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吳小姐,電話:082-318823分機67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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