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

端節家戶購酒5/25起陸續在各鄉鎮配售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縣府報導。
點閱率:5,195

金門縣政府訂定109年端午節購酒日期將從五月廿五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為止,由金寧鄉率先展開配售作業,縣府財政處並於昨天公告,109年端午節家戶購酒的配售酒品為「一公升五十三度特選金門高粱酒」,採取整打銷售不拆解,一打(兩箱)共計有十二瓶(每瓶的單價為新台幣四百元),一打總計新台幣四千八百元。
財政處表示,各鄉鎮購酒派送期程,依序為金寧鄉(配售日期五月廿五日、廿六、廿七日)、烈嶼鄉(五月廿六、廿七日、廿八日)、金沙鎮(五月廿七日、廿八日、廿九日日)、金湖鎮(五月廿八日、廿九日、三十日)、金城鎮(五月廿九日、三十日、三十一日),各鄉鎮派送期程均為期三天。符合資格之民眾,如果於金門縣各鄉鎮間辦理遷出、遷入,應於戶籍作業基準日(今年四月廿四日)戶籍所在鄉鎮村里辦理。須至金酒公司申購者,應依戶籍原屬鄉鎮之申購期程內辦理申購,實際申購人應蓋章或簽署全名。
財政處指出,依據「109年端午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如無虛設戶籍、通緝犯身分、走私或產製假酒等情況,且於今年六月廿五日(含)前年滿二十歲,並設籍金門縣連續滿四年之縣民,則取得端午節酒品配售資格。符合一般購酒資格之縣民如未能於鄉鎮公所配售期間完成申購,可於今年六月十七日至十九日三天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營業時間上午八時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辦理補申購,逾期仍未申購,不再受理補申購。
財政處說明以下需申請認證之縣民,請依實施計畫所載,先檢具資料向鄉鎮公所辦理認證,認證期間同各鄉鎮配售期間「逾期不受理」:(一)、105年六月廿五日前曾設籍金門縣,於108年六月廿五日至今年四月廿四日(戶籍作業基準日)此期間連續設籍金門縣者,但下列情形不須再申請認證:1.出生地為金門。2.身分證字號英文字母為W者。(二)、取得一般公民購酒資格縣民之配偶或直系卑親屬,於108年六月廿五日至今年四月廿四日(戶籍作業基準日)此期間連續設籍金門縣。(三)、取得一般公民購酒資格縣民之外(陸)籍配偶,實際居住金門縣滿一年以上者。
縣府財政處表示,符合配售資格之治安顧慮人口請向各轄區派出所辦理認證,認證期間同各鄉鎮配售期間(逾期不受理)。另在金門縣設籍且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者請於今年六月一日至三日,檢具設籍及工作證明文件向縣府財政處申請認證,逾期不受理(應檢附文件另詳財政處網頁公告)。此項認證通過者申購端節酒品期間及地點同一般縣民補申購期間及地點(109年六月十七日至十九日三天期間向金酒公司寧山庫申購)。
縣府財政處提醒,因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為因應防疫之需要,端節家戶購酒設籍且實際於金門縣工作滿一年認證作業,改於縣府服務中心大廳辦理,請辦理認證縣民配合縣府防疫措施,於縣府大門口量測額溫及登記資料,並聽從認證現場保全或工作人員指引,遵守社交距離,耐心排隊等候。另為分散人流,避免認證縣民與縣府員工上下班時間重疊,認證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為二時整至五時。有關「109年端午節家戶購酒實施計畫」全文,請詳見金門縣政府財政處網站(https://kmfinance.kinmen.gov.tw)。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