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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外出多注意 避免穿著暗色衣物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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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警局交通隊提醒民眾夜間運動最好穿反光衣物。(交通隊提供)

縣警局交通隊提醒民眾夜間運動最好穿反光衣物。(交通隊提供)

天候狀況不佳,或者天色昏暗,駕駛人的視力會連帶受到影響,導致車禍事故不斷發生。近日金門地區坊間有鄉親藉由網路社群反映,縣警局呼籲民眾晚上騎乘機車、腳踏車及走路,除了記得要穿著鮮豔亮色系衣服之外,身上也可以配戴反光飾品,才能有效防止交通意外的發生。
縣警局指出,近日有民眾在臉書網路社群留言表示「剛大概20:10-20:15經過環島北路往瓊林方向,對向來車狂開遠燈,經提醒也不轉近燈,結果在會車後,右邊線上竟然出現ㄧ位穿著暗色系阿伯在散步!幸好我車速不快,即時打方向盤,我都快挫賽了!」、「可不可以呼籲一下,夜間喜歡散步的人,請穿著亮色系衣服,不要讓別人成為加害者!大家都很可貴,好嗎?」確實如此,警方在巡邏時也經常發現,地區很多年長者或夜間喜歡在馬路散步的朋友,大都未走在行人穿越道或都是背向來車,而且聊天過程中,有時還會併排行走到馬路車道上面,真的是險象環生。
縣警局交通警察隊指出,根據交通大學張新立教授研究提出的「交通教育4項守則—守護終身交通安全之好觀念」,第1守則就是「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也就是說交通事故之發生,均因你我雙方彼此未看清楚。如何讓自己被他人(車)清楚看見?就要做到1、穿戴鮮豔的衣物,提高自己的顯著性。2、讓別人有足夠的時間看見你(不要從路邊突然衝入道路)。3、讓別人從夠遠的地方看見你(注意來車視線是否被擋住)。4、不從別人不預期處穿越道路(擁擠車陣間、中央分割島等、中央分割島等)。5、從直線段(不要從曲線段)穿越道路(讓別人提早看見你)。
由於清晨或是夜間光線較為昏暗,容易影響用路人(駕駛人、行人)的視線,造成彼此之間都會受到影響而無法看清楚四周圍的情況。為維護交通安全,交通隊提出行人行走之小秘訣:(1)在道路上行走,應行走人行道,車道係供車輛行駛,尤其機車專用道係專供機車行駛之路線,行人應避免行走,以確保自身安全。(2)如無騎樓等人行道供行走而需人車共道時,行人宜面向來車方向靠邊行走,遇有來車時並特別小心靠邊或閃避,以防汽機車駕駛人疏忽未注意而遭撞擊。(3)只要有道路,就可能隨時有人、車出現,因此在道路上行走或駕駛汽機車,該慢就要慢,該停就要停,且隨時注意前方或車前狀況,提高警覺。
縣警局交通隊再次呼籲,高齡者外出時最好身穿鮮明亮色或反光的衣服、將反光材料的貼紙貼在身上,或隨身攜帶小手電筒,提高自己的顯著性,就能讓駕駛人在遠距離提前看見你。另外走路時,請靠路邊走,在天候昏暗或郊區無人行步道時,建議靠左邊走(即面向車頭方向),比較能查覺前方來車,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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