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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會考週末登場 考生須配合防疫規定

發布日期:
記者: 詹宗翰/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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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防疫,今年國中教育會考除身心障礙等特殊情形外,禁止家長陪考,考生需全程配戴口罩。圖為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議。(金門高中提供)

配合防疫,今年國中教育會考除身心障礙等特殊情形外,禁止家長陪考,考生需全程配戴口罩。圖為國中教育會考試務會議。(金門高中提供)

109年國中教育會考,本月16、17日登場,配合防疫,考生需全程配戴口罩,除身心障礙、重大傷病者外,禁止家長陪考。
今年國中教育會考,為減少群聚人數與避免可能問題,不開放考生親友進入考場陪考。若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獲同意者,親屬得以一名為原則,於考前填具健康關懷問卷及陪考申請表向各考區試務會申請陪考,經考區試務會同意後,由各考區試務會發放陪考證(持證入考場),並請考場就近安排家長等候區。若考生為突發傷病,於申請應考服務時,填具健康關懷問卷及陪考申請表一併向各考區試務會申請陪考,經考區試務會同意後,由各考區試務會發放陪考證(持證入考場),並請考場就近安排家長等候區。
考生進入考場時,須出示准考證入場,未出示者不得入場。考生須佩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有故意不配合者,除禁止進入考場外,亦請考場詳實記錄情況,循緊急事件方式回報予考區試務會,經查證屬實,取消考試資格且不予補救。
考生進入試場時須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試場,經勸導或處理仍不佩戴口罩者,依「109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十二點,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級分。考生於試場內考試期間應全程配戴口罩,監試委員核對考生資料時,須配合監試委員指示,暫時拉下或脫下口罩至可辨識程度,經查驗身分後戴回,經勸導仍不配合者,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級分。考生於考場內之非考試時段,仍應全程佩戴口罩。因用餐或其他必要脫下口罩時,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引,保持人與人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
考生若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37.5度或耳溫高於攝氏38度)情形、或有嚴重呼吸道疾病等具感染可能之考生,須遵從考場指示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不得因此措施要求任何補償。安置於「第二類備用試場」考生,須填列健康關懷問卷,確認是否有特殊旅遊史或接觸史,並用當日考試休息時間,請試務人員關懷備用試場考生身體狀況,如有特殊旅遊史或接觸史者,應通報全國試務會。若無特別旅遊史或接觸史者,提醒考生應試後就醫。考生若於國中教育會考第一日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考,為避免非必要疑慮,無論症狀是否消失或減緩,第二日考試仍應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考,考生不得異議。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者經醫院安排採檢而未取得結果者,一律不得於國中教育會考當日參加考試及有關作業,考生另依教育部規劃之補行考試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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