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真打工 切勿以身試法
移民署金門專勤隊破獲陸籍人士假結婚真打工。 (金門專勤隊提供)
陸籍民眾阿金(化名)為來台淘金,找上已在台設籍的前妻阿鄒(化名),透過假結婚方式來台打工,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金門專勤隊經一年多調查並移送地檢署偵辦,近日法院已判決有罪確定。
金門專勤隊指出,阿金是福建人士,60多歲,意圖以虛偽結婚方式來臺居留打工,便找上已取得台灣戶籍多年的前妻阿鄒,而為便利前夫阿金來台打工,在103年7月間赴大陸辦理結婚,後以團聚名義申請阿金來台,並在養生館內打工。
專勤隊說明,阿鄒早年與國人結婚到金門並已設籍多年,離婚後與已婚男子共同購屋同居發展婚外情,因阿金以團聚名義來台,但與阿鄒並無同住,且兩人對外宣稱僅是朋友,經移民署金門服務站及金門專勤隊多次探訪,發覺兩人婚姻關係非比尋常,於是展開深入調查。
專勤隊從106年下半年開始著手偵辦,並在去年2月移送,108年12月一審判決與今年4月的二審皆判決有罪確定。
金門縣專勤隊隊長涂順福表示,阿鄒的行為已觸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台灣地區罪,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百萬元以下罰金;阿金的行為也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