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傭申請便利化 無需戶口名簿及親屬證明
現代雙薪家庭多,不少民眾都有申請外籍看護的經驗,勞動部為了積極簡政便民,讓雇主在申請從事家庭看護或是幫傭工作的移工過程中能夠更加的便捷快速,同時也減少應備的文件,於日前公告家庭類雇主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是家庭幫傭,將一律不再需要提供「戶口名簿」以及「具一定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而是改由勞動部直接透過系統介接內政部戶政資料查知比對即可,藉此達到簡政便民的效果。
勞動部說明,以現行的規定而言,目前家庭類的雇主在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家庭幫傭的時候,根據相關法令的規定,是需要檢附戶口名簿,還有具一定親屬關係等的證明文件,以核對雇主或是聘前講習代理人與被看護者或受照顧人,是否符合規定親屬關係。
但是為了使家庭類雇主能夠申請聘僱移工的流程更加便捷,勞動部也表示,已經與內政部完成戶政資料介接親屬關係,因此未來只要透過資訊系統進行比對即可,屆時雇主就不再需要再向戶政機關申辦戶口名簿等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另外也不用提供影印本給勞動部,勞動部也預估每年約有十四萬七千名雇主可以受惠,這項措施不僅提昇案件審查的品質及效率,同時也節省雇主的時間及金錢,更能進一步響應節能減紙、減碳的政策。
勞動部說明,只要正確填寫就不退件,相較於以往雇主需提供戶口名簿等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此次與內政部完成戶政資料介接以後,未來雇主僅只需於申請書正確填寫身分證字號以及彼此的親屬關係,就可以由勞動部直接透過資訊系統來查驗比對相關人員親等關係以及基本資料;但是,倘若雙方的親屬關係是建立在婚姻者,像是繼父母、翁媳、岳婿等關係,則還需要再填寫配偶的身分證字號。
由於相關親屬關係是透過查驗雙方的身分證字號及關係進行,雇主如未完整填寫前述資訊將會退請雇主重新確認,而增加審查的時間,因此,勞動部表示,雇主應該要正確填寫申請書表相關欄位,以使申請以及審查過程可以更加順利。
勞動部同時也提醒雇主,如果遇到申請案件有任何疑義時,勞動部仍將依照個案情形,會請雇主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利案件的審查。而有關家庭類雇主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或是家庭幫傭的相關規定,民眾如果有任何疑問者,都可以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wda.gov.tw/)了解更多資訊,或是以電話(02)8995-6000撥打至服務中心進行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