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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及營業動力小船駕訓招生 榮民可獲補助

發布日期:
記者: 許峻魁/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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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艇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課程招生」,第二梯次開始招生了,此梯次的開課日期目前已經確定,預定從七月七日(星期二)起至七月二十日(星期一)上課。即日起受理符合資格者報名。報名請洽詢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金門辦事處(金寧鄉慈湖路一段五十號);報名專線:0935-588-898,洽詢陳小姐(line:0935588898)。
另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為了要協助榮民朋友可以發展自身的第二專長,並且增進自我競爭力,只要符合資格者,有意報名遊艇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課程,將可以獲得補助訓練費用。同時,民國三十三年次以前,八二三砲戰時有參加民防隊者,男、女生都有榮民身分,子女則都可以輔助。
這項遊艇及營業用動力小船駕訓課程,第二梯次確定為七月七日(星期二)起至七月二十日(星期一)開課,課程分為「學科」與「術科」,學科的上課地點在金門縣社會福利館地下室(地址:金門縣金湖鎮瓊徑路三十五號);而術科上課地點則是在料羅碼頭。該課程預計招生人數為十五人;有意參訓報名上課者,自即日起開始招生,至招生額滿即截止。 報名費用(報名費用不包含體檢費及領照費)每人須繳交新台幣兩萬五千元;團報優惠方面,三人團報每人兩萬四千元、六人團報每人兩萬兩千五、十五人包班報名,每人兩萬元。而如若於開課前,因私人因素或無法開班而導致須退班學員,均可全額退費;開課起,未上滿三分之一課程之退班學員,均可退費百分之五十,已上滿三分之二課程之退班學員,將不予退費。
而參加訓練資格方面,有意參訓者須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我國國民,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或汽機車駕駛執照、僑民居留證明或有效之護照。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或臺灣地區無戶籍之國民,應檢附經許可停留或居留一年以上之證明(件)。香港或澳門居民應檢附一年以上之居留證明(件),另軍公教人員亦可以報名上課以及參加考試;而報名的年齡,需年滿十八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性別不拘。
報名者需繳交之資料有:報名費用、身分證正、反面之影本一份(正、反面需分開以做為黏貼之用)、一吋之大頭照,共計需七張(需為最近三個月內照片,並請自行於照片背面寫上自己的全名)。而繳費則請至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金門辦事處繳交,地址為:金門縣金寧鄉慈湖路一段五十號(全聯旁金麗麗飯店正對面)。報名請洽陳小姐;電話為0935-588-898,另為避免報名者白跑一趟,報考者如欲至金門辦事處繳交報名相關資料以及費用者,煩請事先以電話聯絡,確認辦事處是否有人後再行前往。
訓練課程方面,學科分別有:「避碰規則與海事法規」、「航海常識」、「船機常識」、「船藝與操船」、「氣(海)象常識」、「通訊與緊急措施」等六項;而術科方面則有:「離岸」、「直線前進」、「後退」、「轉彎」、「S型前進」、「人員搜救」、「靠岸」等七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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