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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救生員班招生 包括新訓、複訓、檢定

發布日期:
記者: 莊煥寧/金城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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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廣水域安全教育、救生技術、新訓輔導,並取得「體育署救生員」合格證照及救生員複訓檢定換證,縣府將辦理「金門縣109年救生員班」,歡迎年滿十八歲以上(須足歲、未滿20需監護人簽章),身心健全,具備救生技能的民眾自明(14)日起報名參加,額滿為止,報名請至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館(上班時間報名)(資料繳交:二吋照片2張、最近1個月無刑事記錄證明、身分證影本、體檢表3個月內)。
 由縣府主辦,金門縣立體育場承辦、金門體育會游泳運動委員會協辦的這項救生員班,開班人數以20人為限(新訓12員,複訓8員)並分為新訓、複訓、檢定等三階段,其中,新訓輔導時間為下(7)月28日至8月30日(星期二至五訓練2小時、星期六、日訓練5小時)。(簽立切結書)。複訓時間為8月28日至8月30日(須完成六小時安全講習證明)。檢定時間為8月31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學員門票及便當自理。檢定場地在縣立體育場游泳館。
 繳費方面,(一)新訓訓練費2,000元,複訓訓練費1,000元。 (二)體育署檢定費1,700元。(三)測驗檢定及格核發「教育部體育署受認可單位」游泳池救生員證照。
 相關課表及訓練時間將依體育場及訓練協會核定公告為主。聯絡電話:金門縣立體育場游泳館(上班時間),聯絡人:李教練,電話:(082)3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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