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警用車輛入列 金警維護治安超給力
縣警局新購各式警用車輛58輛,增添警方維護治安、交通能量,提升本縣打擊犯罪、服務民眾效能。(縣警局提供)
金門縣警察局今(109)年度新購警用車輛58輛,包括巡邏車1輛、勤務車1輛,機車56輛,並於15日完成交車驗收,隨即投入維護治安、交通工作行列,增添警方工作重要利器及治安維護能量,以提升本縣打擊犯罪、服務民眾效能。
縣警局指出,近年來,在縣長楊鎮浯、議長洪允典的全力支持下,除重視基層同仁權益外,對於換新裝備的經費挹注更是不遺餘力;而警察局為強化警力快速部署,除定期養護警用車輛,確保機械可靠性外,亦逐年增購、汰換舊式車輛,增加維護地區治安工作所必要裝備;依警察局數據統計,在106年度計汰換各式警用車輛9部及機車1部,107年度汰換車輛2部及機車3部,108年度汰換(增購)警用巡邏機車8部、巡邏汽車4部、偵防車2部及勤務廂型車2部(共16部各式車種)等,均已實際投入第一線勤務人員使用中,特別是明(110)年度進一步編列新臺幣1,267萬餘元汰換警用勤務汽(機)車輛,期以完成警察局歷年來最新裝備品質。
縣警局表示,新車設備上有車身動態穩定、循跡防滑系統功能,並內建導航、藍芽通訊系統,可隨時偵測車輛速度、角度以及輪胎抓地力等資訊,能讓警車在巡邏時較為穩定,遇到風大、雨天時巡邏更安全;而新購機車更是配備全面提升,除加裝前後警示燈提高辨識度外,更於車頭裝設數位行車記錄器及內置智慧型控制微系統,方便隨時調閱行車等各種資訊,此外為保障員警執勤需求,本次導入知名品牌「ZEUS」安全帽,不但符合人體工學,穿戴舒適,更大幅提升行車安全。
縣警局局長張國雄表示,新購車輛將做為轄區派出所等外勤單位用於偵辦刑案、處理交通事故、服務民眾,相信能在治安、交通維護上如虎添翼,以增加執勤機動性、迅速嚇阻犯罪、保障民眾安全、維護社會治安,也特別感謝縣政府各級長官對於警政工作的大力支持與治安工作需求的關注,確保本地純樸良善的民眾生活環境,讓金門百姓生活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