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月農作物及禽畜產品農藥殘留檢驗2件不合格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進行地區4-6月農作物及禽畜產品送相單位檢驗,檢測結果揭曉,計有2件台灣輸入蔬菜之農作物農藥殘留檢驗結果不合格;地區安全蔬菜197件防疫所進行農藥快速檢驗結果均合格。而畜產品方面採檢23場共計44件,進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檢驗,結果均合格。防疫所籲業者,務必做好清潔消毒及自衛防疫,安全用藥,以確保農、畜產品之安全,希望鄉親多支持及使用地區所生產之產品。
金門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因為金門位處亞熱帶地區,高溫多溼,且禽畜動物多採密集方式飼養,較容易發生疾病,因此須使用藥品來預防或治療動物疾病。而依謹慎合理使用抗生素,除可避免藥物殘留所造成的食品安全疑慮,亦可確保動物健康及有效防範細菌產生抗藥性,進而降低人類接觸受汙染食品的致病風險。
為有效監督養殖業者合法用藥,防疫所每年均自行派員或會同中央畜產會動物用藥稽查小組執行畜禽產品安全衛生及畜牧場用藥品質監測工作。防疫所說明,109年度4-6月已完成採檢蛋雞場2場採檢2件、肉雞場2場採檢4件、肉羊4場16件、肉牛4場16件、牛乳1場1件及豬血清10場44件,檢驗結果均合格,消費者可以放心選購地區自產之畜禽產品。
防疫所也指出,保地區禽畜產品之衛生安全,養殖業者依獸醫師處方箋正確用藥,購買合法之藥品,並做好畜牧場清潔消毒及自衛防疫等措施,可有效遏止疾病入侵,進而降低用藥機率,同時防範藥物殘留及減少細菌產生抗藥性。防疫所將持續積極辦理宣導養殖業者正確安全使用動物用藥品,遵守停藥期規定,生產衛生安全之畜禽產品。
防疫所也說明,核准之動物用藥皆訂有使用對象動物、用法用量及停藥期等規定。養殖業者應遵照藥品之核准範圍謹慎合理使用,以免發生不當藥物殘留。防疫所提醒,倘查獲違反使用規定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亦不得使用來歷不明或未經核准之動物用藥品,違反者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1年內再犯者更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公布違規業者資料,敬請養殖業者合法用藥並遵守停藥期之規定,避免違法受罰。
而防疫所為確保農產品之安全,執行農糧署「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及管制」計畫,辦理產地農作物農藥殘留監測工作,於農作物上市前於田間採樣,並送至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水產品檢驗與驗證中心檢驗農藥殘留。109年度4-6月計抽驗18件,按月分批送至屏東科技大學檢測農藥殘留,其中有2件台灣輸入之蔬菜不合格,均已移送相關單位裁處。而地區安全蔬菜197件由防疫所自行進行農藥快速檢驗均合格。
金門縣政府輔導地區農友安全農業多年,目的是改善農友之用藥觀念,使其對症下藥(使用推薦農藥)及適量的使用農藥(合理的濃度及安全採收期)並減少農藥之使用量,以有效防治病蟲害,並更確保能提供消費衛生安全無虞之蔬果。輔導推廣多批顯示地區農友對農藥之使用觀念有極大之轉變,合格率亦有提升,也籲請鄉親多支持使用地區所生產之生鮮蔬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