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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語文學獎 徵文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楊水詠/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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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為積極推動原住民族語言的文字化與文學化,展現民族文化的活力的「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文學獎」徵文開跑,自即日起至八月十五日止收件;其徵選語言官方公布之原住民族語及其他南島語系本土語言,參加徵選對象不拘,無族群別、國籍、居住地等限制,以促進原住民族社會對於族語文字的運用,將族語表現於文學創作上,達到原住民族語復振與發揚民族語言文化的效果。
今年的原住民族語文學獎由教育部主辦,徵選文類分為下列各項:A、現代詩,行數限制六十行以內。B、散文,包括記敘文、議論文、抒情文、遊記、雜記、人物傳記等。以抒情或記敘的形式創作均可,建議詞數五百至二千詞。C、短篇小說,建議詞數三千至五千詞。D、翻譯文學:將非本族語言之文學著作翻譯為本族語言。
另,各文類投稿作品以一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若同時投稿二文類以上者,須分別填寫「作者資料表暨報名表」。參加徵文作品必須以族語書寫系統書寫,且為繕打完成之稿件;現代詩、散文、短篇小說各組作品,必須附漢語翻譯,提供未來入選後刊登作品集使用,不計入評分。翻譯文學作品,必須檢附原文,並提供作品所有權人之同意轉譯相關協議書。
至於徵文獎勵名額及獎金額度:A、現代詩十二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張。B、散文八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張。C、 短篇小說六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張。D、翻譯文學八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獎座一座,獎狀一張。另,視實際申請作品數量及品質,各文類獎勵名額於總名額總獎金不增加之前提下,得增減各文類獎勵名額,但其獎勵固定,不予調整。
原住民族語文學獎投稿方式分為紙本、線上投稿兩種,投稿者擇一,請勿重複投稿。其中紙本收件以郵戳為憑(郵寄至「116302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暨創新育成總中心二樓207室-原住民族研究中心」),若親自遞件者,可於上班日送件;至於線上投稿,請上「教育部第七屆原住民族語文學獎」專屬網站,使用線上報名投稿,逾期恕不受理。入選單揭曉及頒獎日期將於活動專屬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除入選者以專函、專電 通知外,恕不另行個別通知),預計於110年二月底前公告入選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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