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住宅補貼申請今上路
金門縣政府公告金門縣109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上路,第一次自今(四)日起至八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第二次受理申請從明(110)年一月十八日起至二月五日,受理申請項目為租金補貼。凡符合資格者,均可於受理申請期限內檢具申請相關文件,以書面或線上申請,受理單位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
金門縣住宅補貼項目及計畫辦理戶數(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戶數詳如內政部營建署網站):(一)、租金補貼:五百二十一戶。(第一次受理申請計畫戶數四百三十四戶,第二次受理申請計畫戶數八十七戶)。(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五十四戶。(三)、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三戶。其受理申請單位為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申請方式披露如后:(一)、租金補貼:1、採書面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租賃住宅所在地(尚未租屋者,向欲租屋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2、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 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
(二)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採書面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 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 縣(市)政府申請。申請文件以掛號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2、採線上申請方式者,申請人於受理期間,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提出申請並上 傳相關文件。至於申請書取得方式:(一)、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 https://www.cpami.gov.tw)右側→「重要政策」→「住宅補貼專區」】申請書表。(二)向金門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科免費索取申請書表。(三)、應檢附書件請詳閱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
申請住宅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1)、已成年。(2)、未成年已結婚。(3)、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二)、家庭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三)、家庭成員之住宅持有狀況應符合條件如下:(1)、租金補貼: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2)、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2}申請人持有、其配偶持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二年內自建或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其他自有住宅。(3)、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十年,該住宅應為申請人所有、其配偶所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四)、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五)、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申請人之家庭成員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為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承租戶,該家庭成員應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租金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租金補貼、承租社會住宅或政府興辦之出租住宅。
另,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105年一月一日起優惠貸款最高額度新臺幣八百萬元)搭配使用。縣府為避免申請資料或其他虛偽不實情事發生,主管機關於審核租金補貼案時,得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規定,請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此外,其他事項悉依「住宅法」、「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標準」、「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作業執行要點」、「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 貼作業執行要點」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