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燃料費 還有4成車主未繳納
109年度自用車及機車汽燃費尚有近4成車主尚未繳納,金門監理站提醒尚未繳費的民眾儘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除處以新臺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外,所欠費額後續將予移送行政執行,並對車主名下動產、不動產查封或查扣存款、扣薪。
金門監理站表示,自109年起,超商、銀行及郵局針對監理機關開出之繳費單,逾第一段條碼限繳日(109年7月31日)者不再代收,民眾可透過下列方式補單及補繳:
一、可至超商以多媒體資訊機補單繳費,或至「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限車主為自然人)」線上查詢繳納。
二、電話聯繫監理機關補單,再至金融機構、郵局或超商繳納。
三、電子繳款單(email及簡訊)所附線上繳費連結過期者(109年7月31日),同上述處理方式。
金門監理站提醒車輛所有人,請多多利用委託轉帳代繳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由帳戶直接扣繳免手續費,省時又便利,請逕至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辦。若有問題,歡迎洽詢金門監理站,電話082-332407轉61,傳真082-33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