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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金門青少年文學獎徵文比賽 收件

發布日期:
記者: 李增汪/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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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金門縣政府教育處所舉辦的「金門青少年文學獎徵文比賽」活動,於今(109)年首次辦理,共分為國小、國中及高中職三組,國小組、國中組包括新詩和散文兩個獎項;高中職組則有新詩、散文及小說三個獎項,總獎金超過13萬元。
 「金門青少年文學獎徵文比賽」是本縣唯一由教育處特別為地區學子舉辦的徵文比賽,對於本縣文學人才的從小紮根特別具有意義。本次徵文比賽自即日開始收件,歡迎本縣各高中職、國中小同學們把握機會,爭取青少年文學桂冠。
 第一屆金門青少年文學獎徵文比賽,徵文收件自九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評審時間為十至十一月,得獎公佈階段預定十一至十二月並擇日辦理頒獎活動,收件地點為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社教科(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活動徵選資格為本縣各高中職、國中、國小學校在學學生,徵文主題不拘,凡內容取材以金門人事景物相關皆可。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並以未曾發表(含演出、網路、實體出版)、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徵文組別及字數分別為:高中職組散文創作字數為1,000至2,000字、新詩30行以下、小說2,000至5,000字;國中組散文創作字數為800至1,500字、新詩8至15行;國小組散文創作字數為500至800字、新詩8至15行。
本次徵文比賽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收件截止後稿件恕不予變更。郵寄時,請將報名表與授權同意書1份、作品6份,以A4紙張電腦打字列印,以word直式橫打作文,字體為新細明體12級字,標點符號以全形輸入,左邊裝訂,稿件不得署名或附任何註記及符號,並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圖檔、個人簡介、銀行或郵局帳號影印,寄至89345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李小姐收。
 金門青少年文學獎徵文比賽獎項(作品水準若未達獎項標準者,得以從缺)評分標準,主題表達50%、內容技巧25%、創意呈現25%。
 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並於封套上註明「109年第一屆金門青少年文學獎」字樣及應徵類別。報名表及相關活動內容可至教育處網站下載參閱:網址:http://www.km.edu.tw/news/16463。
 徵文比賽注意事項:一、每人可同時參加不同文類,但同一文類以一篇為限。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二、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委員評審標準,經決議,獎項名次得從缺。三、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剽竊及冒名頂替一稿兩投之情事。若有不實而遭受檢舉產生紛爭,經查證屬實,得獎者應自行負責,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者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若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並應負法律及賠償之責。四、參賽作品僅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之作品。五、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金門縣政府得依著作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稿酬,金門縣政府並享有非營利著作財產權。六、得獎者獎金、獎品須應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相關規定課稅。七、獲獎作品,如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時,均由參賽者負法律上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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