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學生獨唱比賽活動實施計畫出爐
金門縣109年中小學學生獨唱比賽活動實施計畫出爐,預定十月三十一日假金門縣文化局演藝廳舉辦,分國小中低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進行競賽,以配合教育部美學音樂教育推廣,為地方廣植多元文化藝術人才及發掘獨唱優秀人才,提振地方音樂發展風氣,並藉由藝術競技平台、交流,提昇地方文化藝術水準。
由教育部指導、金門縣政府教育處主辦、金門高中、金門高職、金門縣各國中小學、金門縣音樂協會協辦的金門縣中小學學生獨唱比賽,係由各校依名額薦派學生參賽,分四組競賽:(一)、國小二組:分中低年級組、高年級組二組:(1)、學生人數二百以下學校:古城、古寧、述美、多年、金寧、安瀾、湖埔、正義、柏村、何浦、卓環、西口、上岐等校,國小二組中至少擇一組薦派一人參與,各校各組至多一人。(2)、學生人數二百以上學校:中正、賢庵、金湖、金沙、開瑄、金鼎等校,國小二組中每組至少薦派一人,各組至多三人。(3)、國小組請於上午八時至八時四十分前報到、抽籤,當日上午九時開始比賽。
(二)、國中組:金城國中、金湖國中、金寧中小學、金沙國中、烈嶼國中等五校,每校至少薦派三名、至多五名學生參加。下午一時至一時三十分報到、抽籤,當日下午二時開始比賽。
(三)、高中職組:金門高中、金門高職每校各派五名學生參加。下午二時至二時三十分報到、抽籤,當日下午三時開始比賽。
中小學學生獨唱比賽報名日期自九月七日至九月三十日,請各校於期限內將報名表及自選曲歌譜一份逕送教育處社教科郭曉如小姐完成報名。它的比賽評分標準:A、音準:百分之四十;B、技巧與詮譯:百分之三十;C、音色:百分之二十;D、儀態:百分之十;演唱歌曲每人演唱指定曲一首及自選曲一首:(一)、指定曲(歌譜另於教網公告):(1)、國小中低年級組:A、來歡唱,曲:德國民謠\詞:黃桂雲。B、白鷺鷥,曲:林福裕\詞:台灣唸謠。C、小小世界真美妙,曲:包爾曼\詞:不詳。以上三曲選定一曲。(2)、國小高年級:A、踏雪尋梅,曲:黃自\詞:劉雪庵。B、奇異恩典,曲:美國民謠\詞:趙主惠、管家琪。C、陽光與小雨,曲:鄧育慶\詞:鄧育慶。以上三曲選定一曲。(3)、國中組指定曲:A、今年夏天,曲:尹詩涵\詞:江婉綾。B、鱒魚,曲:舒伯特\中譯詞:秋月。C、是愛,曲:吳文棟\詞:葉薇心。以上三曲選定一曲。(4)、高中組指定曲:A、橄欖樹,曲:李泰祥\詞:三毛。B、點心擔,曲:蕭泰然\詞:蕭泰然。C、花樹下,曲:謝宇威\詞:古秀如。以上三曲選定一曲。(二)、自選曲:自行遴選具藝術或品德意義之獨唱曲。
至於獎勵方式:(一)、各組比賽獎勵情形如下:(1)、第一名:獎狀一面、獎金新台幣一仟五百元。(2)、第二名:獎狀一面、獎金新台幣一千二百元。(3)、第三名:獎狀一面、獎金新台幣一千元。(4)、優等組:獎狀一面、獎金新台幣四百元。(5)、國小中低年組:取前三名、優等獎取五名。(可從缺)。(6)、國小高年組:取前三名、優等獎取五名。(可從缺)。(7)、國中組:取前三名;優等獎取五名。(可從缺)。(8)、高中職組:取前二名、優等獎取一名。(可從缺)。(9)、各組得獎指導老師獎勵:由各校依權責自行敘獎。
金門縣中小學學生獨唱比賽一般規定:(一)、獨唱比賽為一年一度之重點教育推廣活動,為提供各校相互之觀摩學習機會,此項活動以獨唱競賽方式辦理,各中小學均應組隊、選派人員參加。(二)、各參加單位人員請於比賽活動開始前二十分鐘抵達會場,並按分配指定之座位就座完畢,依序上台表演結束後仍請回到原座位,活動未結束,各參加單位均不得離場,以達相互學習之目的。(三)、獨唱比賽成績於賽後當場公布,並隨即舉行頒獎儀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