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輛水域救援車、10組船架加入消防行列
為提升水域救援效率,消防局完成水域救援車3輛及船架10組採購。(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為內陸水域救援再添新利器!為提升水域救援效率,消防局在縣府及議會預算支持下,於本月完成水域救援車3輛及船架10組採購案,分別配置於第一大隊、第二大隊及烈嶼消防分隊,即刻投入救援行列,未來將可大幅提升水域救援效能,維護縣民生命財產之安全。
消防局指出,這次所採購水域救援車為兼顧「適法性」及「安全性」救援車輛,能提供救災同仁於道路上符合規定且安全行駛。此次車輛為兼具曳引功能拖載車輛,符合監理機關「兼供曳引」之規定,能於道路上拖載船架(含船艇),且其連結車輛之拖載裝置亦經車輛檢測中心實測,符合既有行政規範,可避免因連結裝置強度不足造成脫鉤,而影響後續用路人安全。船架部分除經過監理機關一定程序辦理合格牌照外,特別加裝合規警示燈裝置,可與車輛同步顯示,藉由明確示警設備,提醒用路人救援車輛到來,讓民眾第一時間進行安全退讓,營造用路人與救援車組雙贏局面,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發生率。
除硬體裝備器材採購外,此次特於驗收結束後安排相關教育訓練課程,借重台灣專業技師實務經驗傳承,以精進消防人員救援駕駛技能之軟實力,過程中到訓學員均認真聆聽講師操作說明,並提出地區實務救援問題,現場雙向教學溝通熱絡,成效良好。
消防局局長翁宗堯表示,消防局歷年均獲縣府政策面及議會預算支持下,適時汰換更新各式救災車輛、裝備及器材,未來將持續督促各業務單位,戮力對接世界最新科技救災設備與法令規定,期許於「硬體」裝備精進與「軟體」人員培訓結合下,務實提升地區各式防救災救援能量,讓離島金門救援能量不落人後,提供縣民最高品質安全保障。
